一、前妻独立抚养孩子是什么?
女方自己抚养孩子,不需要男方给抚养费。但从人性的角度来说,既然是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就有给予抚养费的责任,养育孩子是父母的责任,不管离婚还是不离婚。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即便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
从(婚姻法)第29条可以看出,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首先应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人民法院应该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以及母方的特殊情况。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条规定“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于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3 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生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第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变更
离婚后,经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子女归谁抚养就确定下来。无论子女随哪一方生活,都应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原则。人民法院在调解、判决离婚时,就子女抚养问题,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可能会发生变化,子女的抚养归属也可能随之改变。从审判实践中来看,一方或双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比较多,也有的是子女提出变更抚养关系。
提出变更抚养关系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条件恶化,无力继续抚养。
(2)另一方抚养条件较好并表示愿意抚养。
(3)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或同子女感情恶化,子女不愿与之共同生活。
关于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 第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父母要变更抚养关系的,首先应双方协商,协商的过程中最好还要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父母应尊重子女的意见。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权益和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处理,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作为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的义务,夫妻在离婚后如果有一方愿意独立抚养子女的,那么也就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需要对方支付抚养费,可想而知想要不支付抚养费对方可能会提出一些条件,具体按双方协商为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实际出资额小于注册资本合法吗?
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分组成。对公司每一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作为登记事项的不同理解,可能在具体的......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成立条件是什么?所谓非法储存,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收藏或存积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既可以藏......
·刑诉法关于退侦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对于一些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里面存在一些问题的时候可以提请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也是为了更好地完成诉讼,完善诉讼过程中证据链,只有完整......
·青岛土地使用费用标准是多少?
青岛土地使用费用标准是多少?我国对的土地管理的一直很严格,使用土地的单位要缴纳各种税费,如果是外商使用土地,要缴纳土地使用费。青岛市有不少外......
·商标局商标续展的申请步骤是怎么样的?
商标局商标续展的申请步骤是怎么样的?一、商标局商标续展的申请步骤是怎么样的?(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婚姻期间继承房产算夫妻共有吗?
婚姻期间继承房产算夫妻共有吗?婚姻期间继承房产算夫妻共有吗??对于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后的后果是什么
一、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后的后果是什么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根据《......
·工程质量事故最新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最新规定是什么一、工程质量事故最新规定是什么(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
·国家赔偿建筑物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1.安置房的法律概念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
·犯罪预备的主观是怎么要求的
犯罪预备的主观是怎么要求的(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