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民法总则中小孩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一、民法总则中小孩监护人是什么意思?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对未成年人确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二、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根据《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可能我国大多数的公民还是早就已经根深蒂固的习惯性了和父母亲之间的这种关系,大多数的人都认为这种关系是基于直接的血亲关系而产生的,习惯性的接受来自父母的保护,监督和教育,实际上,父母正是孩子的第一法定监护人,哪怕父母离婚了,小孩成年之前都一直是孩子的监护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适合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如果想要成为合法夫妻的话,则就要按照我国的规定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取得了结婚证之后,那么双方之间才能建立婚姻关系。此时,我国对男女......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时间是多久?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时间是多久?一、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时间是多久?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讯问的期限: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法规有哪些?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法规有哪些?在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中有一种可转换债券,由于其具有票面利率低的特点被购买人所喜爱。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时......


·上班走路摔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一般来说,如果职工上班期间因工作的缘故受的伤可以认定工伤,不过如果职工是上班走路摔伤可以认定工伤吗?此外,职工被派外地出差也是常有的事,那么......


·离婚后探望权有限制吗
      离婚后探望权有限制吗一、离婚后探望权有限制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代位权行使对第三人有什么影响?
      代位权行使对第三人有什么影响?代位权行使对第三人有什么影响?代位权诉讼中的第三人是债务人《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债权人可将债务人列为第三......


·在商场摔伤赔偿比例是怎样的
      在商场摔伤赔偿比例是怎样的商场是公共场所,人流量较大,货物多,很多时候不注意就会发意外伤害,比如因为地滑摔伤、货物掉落砸伤等等。那么出现这些......


·罚款与罚金之间有什么不同
      罚款与罚金之间有什么不同在对公民进行处罚的时候,有时候是处罚款,而有的时候又是处罚金。这就让很多人都弄不明白了,究竟这个罚款与罚金之间有什么......


·刑法对虚假发票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16万标的多少诉讼费算合理?
      16万标的多少诉讼费算合理?一、16万标的多少诉讼费算合理?16万的诉讼费应该是3200元。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


·夫妻要求离婚债权怎么处理
      夫妻要求离婚债权怎么处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