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情况不属于彩礼,不属于彩礼的包括什么

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在恋爱时就会发生很多财物赠与等行为,与彩礼有相似之处,这就让不少人将这种赠与财物的行为与给付结婚彩礼弄混淆了。那么一般来讲,哪些情形不属于彩礼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不属于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这样明确规定显然是基于我国乡村普遍存在的彩礼习俗的现状,是一种务实性的司法妥协。
  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正确理解把握彩礼的实质涵义。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二、应当返还结婚彩礼的情形
  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在法律上属于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而发生的赠与行为。当不能实现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发生彩礼纠纷就很常见了。发生彩礼返还纠纷后,男女双方家庭要妥善解决,避免对男女感情造成再一次伤害。但在处理彩礼纠纷的时候,当事人也要注意了解清楚哪些情况不属于彩礼,而不能将恋爱阶段相互赠送的财物当作是彩礼。毕竟,法律中规定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由男方在结婚之前给付给女方的财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不当得利是否有依据?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不当得利是否有依据?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不当得利是没有依据的,如果合同的解除具有溯及力,那么当事人享有所有权中恢复原状......


·一、建立劳动关系多少天内购买公积金?
      一、建立劳动关系多少天内购买公积金?员工在入职之后,在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单位需要在三十天内为员工办理公积金等级手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逾期付款违约金怎么计算?
      保险的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


·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一、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


·工程质保金比例3%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保金比例3%是如何规定的??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


·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承担什么责任?
      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承担什么责任?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的进行承担,当然呢,如......


·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限是否有限制
      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限是否有限制一、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限是否有限制?法律上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没有限制,只要商业秘密的四个基本特征没有消失,......


·淄博市单位不给高温费是否合理?
      高温费是夏季的时候发放给职工的基本补贴,事实上,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仍有一些单位不按标准发放,甚至不给职工发放高温费。身在淄博的朋友就很想知......


·应该如何做才能避免借款纠纷
      民间借贷当中最常见的就是私人之间的借贷了,然而这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根据调查显示,有不少因为借款而产生纠纷的情况,当然当事人往往也是会......


·离婚抚育费给多少是符合标准的
      离婚涉及的问题不是那么简单,很多夫妻双方都是因为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自己抚养费的问题争论不休,实在没办法就走向了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对于房屋转租合同效力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对于房屋转租合同效力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房屋出租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当然很多人为了赚取中间的差价,会将自己租的房屋进行转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