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日常生活中

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遇到一些需要找别人帮助的情况,最常见的就是找别人借钱。在现在这个社会,人们的法制观念是不断加强,法律意识已经是今非昔比,大多数人都知道一些法律常识,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因此,有人找自己借钱的时候,都会要求对方写个借条,即使是亲戚,有时也不能免。毕竟,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人心难测”,谁也说不准对方会不会反悔,写了借条,只有实实在在的凭证,才能让人安心。即使将来发生借钱的人反悔的情况,出借方也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打官司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借条是一种以书面形式存在的凭证,用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是由借款人(债务人)亲自书写,并有其签字或是盖章的书面凭证,交给出借人(债权人)保存,还清款项后由债权人归还给债务人。借款双方可以约定还款日期和还款方式,也可以约定利息,约定有还款日期和利息的,在债务人写借条时,需要写在借条中。借条中应该写明债权债务人双方的姓名、具体款项、用途、借款日期、约定的还款日期和利息等信息。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借条范本。借条因??????????? (写一下借款的原因、用途),今??????????? (借款人姓名)从?????? (出借人姓名)借到人民币?????? 元(实际借的币种,需要有大小写)。在?????? 年?????? 月?????? 日前还清(具体约定的还款日期和还款方式,没约定还款日期的就不写)。借款人?????? 按照?????? %/月的利率向?????? (出借方)支付利息(具体双方约定的利息,年利率的就写年利率,月利率的就写月利率),于本金还款的时间一并支付(若是双方约定分期还款的,就按分期还款的时间支付)。若借款人?????? 不能按时归还的,愿意支付违约金?????? 元,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具体约定的违约责任)。借款人:?????? (签字盖章)身份证号:出借人:?????? (签字盖章)身份证号:?????? 年?????? 月?????? 日(写借条日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单位没买社保能做工伤鉴定吗
      单位没买社保能做工伤鉴定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


·民事案件中申请财产保全具备条件有哪些
      民事案件中申请财产保全具备条件有哪些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


·聚众斗殴可以判缓吗?
      两起聚众斗殴能否判缓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两起聚众斗殴很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强......


·无权代理善意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无权代理善意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一、无权代理善意相对人的法律地位1、无权代理合同中,相对人的撤销权,是在追认到达之前行使。2、根据......


·想要离婚找不到对方人怎么办
      有时候离婚是双方共同的意愿,也有的时候,离婚仅仅为一方单独的想法。当对方不同意离婚拒不出面,或是因为失踪、下落不明等情况无法出现时,此时想要......


·一、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
      一、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到你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不用返回原籍。具体要求如下:(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


·企业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企业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一、企业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


·构成抗税罪该怎么处罚?
      构成抗税罪该怎么处罚抗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一、再婚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的话,配偶、子女、父母三方中的每个人平均分。(如果没有父......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两方面的,就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两方面的,就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方面的损失。而在有损害的情况下,肯定就是由侵权行为存在的。此时对于受害人而言虽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