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嘉兴逆向行驶罚款多少钱,标准是什么?


  一、嘉兴逆向行驶罚款多少钱,是什么标准?
  
  
  嘉兴逆向行驶处以二百元罚款并扣3分至6分。如果其逆向行驶造成了不良的后果,交警队会根据事故现场来进行事故的鉴定,给出最终的惩罚结果。
  
  
  二、行人逆行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1、行人逆行撞车交通事故怎么判定
  
  
  行人逆行撞车交通事故行人要付主要责任,但是车主还是要赔偿,因为有保险,保险公司会赔付。不过主要看交警大队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认定:
  
  
  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学生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在百货大楼转盘处骑入快车道,与某司机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解放牌挂斗车相刮,汽车从女学生胸部轧过,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这起事故中,女学生骑自行车侵占快车道,避让措施不当,应负主要责任。司机开车不注意观察,负有次要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方未履行责任怎办
  
  
  生效的法律判决、裁定、调解书具有强制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另一方当事人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但一方当事人怠于行使该权利,申请执行判决、裁定、调解的权利将丧失。根据《民事诉讼法》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例如,张先生于04年未申请生效判决的执行,在其后2年内也未向法院提起生效判决的执行。如果张先生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事由,那么可以再向瑞安法院提起申请执行判决。
  
  
  至于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二百一十八条、二百一十九条、二百二十条,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根据刑法三百一十三条,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行驶过程中逆行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会对交通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因此对于这种行为的惩罚不仅要付出金钱的代价,也会被扣掉比较大比例的分数。如果对逆行的界定还是比较模糊,建议交警队做事故鉴定,清晰的明确划分责任归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鉴定人与司法鉴定人的基本含义
      鉴定人与司法鉴定人是两人不同的概念,他们有不同点含义、特点、作用及地位。但是对于这些方面,大部分的人可能并不了解,这可能会对一些事件产生一定......


·现在社会工作岗位竞争十分激烈
      现在社会工作岗位竞争十分激烈,所以可能有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有的朋友会选择听完公司的辩解之后拍屁股走人,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做的不合法......


·如何才能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如何才能通过诉讼追讨欠款债权人在多次讨债无果,债务人就是拒不还钱的情况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追讨欠款,维护自身的合法债权。具体来说,应该......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


·抵押质押留置的优先权是怎么规定的?
      抵押质押留置的优先权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先成立了质权或者抵押权,然后设立留置权,那么留置权是最优先的。然后看抵押权是否登记,如果登记了,那么在......


·涉嫌妨害作证批捕可以吗?
      一、涉嫌妨害作证批捕可以吗?涉嫌妨害作证会加大司法机关侦查案件的难度故此是可以批捕的,并且对于此类案件,当事人一般只会被拘留一段时间,并且会被......


·对于工伤认定有哪些?
      对于工伤认定有哪些规定工伤认定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


·事实婚姻中的共同财产原妻子可否告诉
      事实婚姻中的共同财产原妻子可以告诉。虽然是事实婚姻,但是在这期间取得的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参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就财产分配没......


·有哪些情形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有哪些情形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我国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或其供养亲属在享......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终止?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不仅对用人单位具有约束力,对劳动者同样具有约束力,所以,任何一方,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法,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