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山西榆次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山西榆次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征地补偿标准是政府制定的,所以自己要进行一定的了解,这样就可以进行权益的维护,但是具体的问题解决,依旧需要合理的遵循有关的法律规定,否则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出现问题,征地补偿在生活中的操作的过程并不难,所以自己要积极的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婚内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合同
      一、婚内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合同怎么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男方: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___......


·醉酒驾驶摩托车是否构成醉驾
      醉酒驾驶摩托车是否构成醉驾醉酒驾驶包括摩托车的。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等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


·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
      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人们都是处于一个迷糊的状态的,对一般的事物判断都有一定的问题,这样的状态下驾驶机......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指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指什么?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


·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有什么规定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当中对于取保候审主要有以下的这些规定。1.对于满足以下提到的这些情形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做法:(......


·在离婚的过程中
      在离婚的过程中,双方争论最多的除了财产以外就是孩子。有的夫妻是两个人都不愿要孩子,有的夫妻是都想要孩子。还有的夫妻,因为家庭条件或者其他的原......


·诉讼时效中止恢复后审限如何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恢复后审限如何计算一、诉讼时效中止恢复后审限如何计算?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


·关于聊城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聊城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山东聊城是我国一个正在建设中的欣欣向荣的城市,目前正在加快高速铁路公路等交通工程的建设。这是拉动经济发展......


·股东抽逃出资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股东抽逃出资管辖的规定是什么?股东抽逃出资管辖的规定是应当由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是本着原告就被告的原......


·带薪年休假国家规定
      没什么比过年过节还要上班更令人烦了,看着大伙都在一家人出去玩一起吃饭,自己难免也想休假,可是国家是有规定工作满一年的职工按要求享受带薪年假,......


·一、和平离婚能得到补偿吗?
      一、和平离婚能得到补偿吗?如果正常和平离婚是没有补偿的,财产共同拥有。如果对方有过错,且能提供证据,或经调查情况属实,法院会给予一定补偿。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