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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加班费计算基数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年加班费计算基数计算方法是什么?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工资基数除以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小时工资的计算:日工资除以8小时;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加班费计算基数按照以下顺序,共有三种确定方式: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另外,加班加点的日工资计算:按上述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小时工资的计算:日工资除以8小时。二、值班费和加班费有什么区别根据规定,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双休日单位安排加班的,应给予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则按照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单位安排员工值班,则值班费的支付办法不同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因为劳动者在值班期间所从事的并非是自己的本职工作,如一些单位节假日由工作人员临时负责接听电话、看门等。这种情况下,值班费按照用人单位相应的规章制度执行。三、派遣工的加班费谁来支付1、《劳动合同法》第62条也明确规定,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是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之一。2、并且,加班工资是劳动者按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是不固定的,不可能在派遣工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提前规定出具体数额。因此,加班费由用工单位按照加班的具体情况向派遣工直接支付是合理的。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难免会有工作没有做完,需要加班的时候。这种情况属于劳动合同之外的情况,时需要按照相对应的情况来计算加班费。当然,如果不按照法律的条例去计算,与用人单位协商好一个金额也是可以的。如果还有征文没有涉及到的加班费的情况,请您尽早向专业律师咨询寻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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