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浙江醉酒驾驶2023如何处罚?

浙江醉酒驾驶如何处罚?
  
  一、浙江醉酒驾驶如何处罚?
  
  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
  
  1、 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在近几年中,随着道路上车辆的数量越来越多,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是不断提高,同时国家也是制定了道路交通法,并在其中明确规定了严禁出现酒后驾车等行为,如果驾驶员发生了酒后驾车行为后,不仅会危害到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会给其他公民的生命带来严重的危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哪里办理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哪里办理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隐名股东实际缴纳注册资金不足额谁来起诉?
      隐名股东实际缴纳注册资金不足额谁来起诉?隐名股东实际缴纳注册资金不足额时,可以由其他利益相关的股东作为受害者去法院起诉的,其他股东知道了后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不给怎么办?
      时代飞速发展,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全国各地每天都有交通事故发生,或轻或重。按规定,交警只要是受理了交通事故案件,就需要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庭上辩护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庭上辩护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法庭上辩护的法律规定有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一个相应的辩护,比如说可以从是否构成犯罪的角度,还有就是实施犯罪行为......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
      一、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1、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


·刑事诉讼法中期间期日的区别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有期间和期日两种说法,很多人都对这两个词语的概念模糊。所谓期间,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诉讼的参与人在关于刑事诉讼方......


·公安机关内存侦查什么意思?
      一、公安机关内存侦查什么意思?公安机关内存侦查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收集犯罪证据材料,证实和抓获犯罪嫌疑人,追究犯罪嫌......


·赌博罪的赌资金额如何认定
      一、赌博罪的赌资金额如何认定(一)抽头达五千构成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


·怎样收集婚外情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有时候会需要对婚外情进行取证,对此,您一定要注意,要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因为只有合法的证据才能受到法律保护。那么,在实践中,究竟......


·股票交易佣金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股票交易佣金的收费标准是什么?自从进入改革开放的新阶段以来,国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是越来越高,于是投资成为了很多人的选择有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