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后的工资是否结算?
2.nj64.com 德本律师
一、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后的工资是否结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从这个规定看来,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结清工资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这个“时”的理解似乎是有争议的,有的朋友认为这个“时”就是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当天将劳动者工资一次性结清发放。这个“时”在这里的意思是不是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当天”呢?答案是否定的。从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上看不出结清工资的日期就是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终止的当天。二、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不发工资怎么办?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首先,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建议及时搜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义务。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三、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另外,提醒如果你有人事档案在公司的,要办理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如已有下家单位愿意接受保管的,也可以。 其他形式的离职,如劳动合同到期的,就直接不续签,正常办理工作交接,是不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的。正规的公司不会在员工离职的时候连工资都不给结算的,而且在很多的一线城市就是离职当天全部一次性结清工资和补偿金。事实上,只要公司承诺给发工资并且到工资结算日通知去领工资的也可以,假如说离职的时候公司不批准,并且威胁职工离职之后不发工资的,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
More>>
·顾客摔倒怎么协商赔偿
顾客摔倒怎么协商赔偿一、顾客摔倒怎么协商赔偿如果顾客真的在商场遭到意外,不管是不是商场的责任,商场都有及时救护的义务。还应根据顾客的实际伤情......
·怎么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了劳动争议,无论是申请劳动仲裁,还是仲裁之后的劳动诉讼,都应该选择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否则相关机关......
·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4次会议......
·离婚一般需要支付多少
离婚一般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一、离婚一般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众多银行的贷款产品中,邮政贷款怎么样
众多银行的贷款产品中,邮政贷款怎么样一、邮政贷款的优点:1、贷款方式多样:即可申请抵押贷款,又可申请信用贷款,还可申请担保贷款。贷款方式多......
·合格监护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格监护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
·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
·交通肇事两死一伤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两死一伤怎么判刑?1、具体刑期要看肇事方在事故中承担什么样的责任;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
·非法集资财务人员有责任吗?
非法集资已经危及到了人们的财产安全,这种行为是法律绝不允许的。由于老年人比年轻人更容易受骗,所以有的犯罪嫌疑人会专挑老年人下手。就这样,老年......
·合同撤销的抗辩权能否行使?
合同撤销的抗辩权能否行使?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双方的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债务人作出一些可能会危害到......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强制执行吗?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以对方拒不将子女交由其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