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报工伤有时间限制吗?

报工伤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申请主体,对申请时限也作了不同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上述规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30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当然,特殊情况下申请时限延长的除外;第二种情形是1年,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起。对于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这一问题,一般认为,既然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工伤认定的时限作了详细的规定,那么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工伤,是对自身权利的懈怠,因而也就失去了享受工伤待遇的机会。
  二、申请工伤认定超时限如何维权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可见,你虽然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但因已超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因此不能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实践中,若您所受的伤害是因为您所在单位员工的职务行为造成的,那根据上述规定,该责任应当由您所在的单位承担。如果因为单位的原因没能及时的申请工伤认定,那该责任亦由单位承担。而实践中用人单位申报工伤的时间比较短,一般是从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的30日之内,但如果是受伤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申报工伤的话,则此时时间就要长一些了,从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的一年之内都可以申报工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超市员工在超市摔倒骨折赔偿哪些费用?
      超市员工在超市摔倒骨折赔偿哪些费用?一、员工在超市摔倒骨折赔偿哪些费用?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


·闯红灯处罚是怎样的,怎么处罚闯红灯的行为
      闯红灯处罚是怎样的,怎么处罚闯红灯的行为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公......


·工作解聘违约金怎么计算?
      一、工作解聘违约金怎么计算?工作解聘违约金的计算规则为: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一人公司和单位犯罪如何区别?
      一人公司和单位犯罪如何区别?对于单位犯罪的构成,一般有公司或者企业,犯罪主体是一个单位,且支配犯罪意识。对于出资只有单一股东的一人公司来说......


·企业商标无效看注册日期吗
      企业商标无效看注册日期吗?商标无效不是看注册日期的,注册日期和商标是否有效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章)第38条注......


·在夫妻双方协商好进行办理离婚手续后
      在夫妻双方协商好进行办理离婚手续后,应当按照婚姻法的具体内容进行分割相应的财产作为离婚后个人所得财产。那么,夫妻刚结婚后离婚房子吗?按照相关规......


·批捕文书一般什么时候发?
      一、批捕文书一般什么时候发?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中国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所制作的书面决定。司法文书的一种。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


·如果校园贷款利息超过多少算高利贷
      由于大部分的大学生没有个人的固定收入来源或是不动资产,因此在银行申请贷款会比较麻烦。这是各类网贷不断兴起,校园贷也相继出现,部分大学生在有经......


·夫妻财产一方死后怎么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
      夫妻财产一方死后怎么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重庆结婚彩礼问题一定要给吗?
      重庆结婚彩礼问题一定要给吗重庆结婚彩礼问题并没有法律规定一定要给付彩礼,所以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是有不要彩礼的情况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


·朋友欠钱不还删了我该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删了我该怎么办?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的。1.催要欠款,最好采取法律手段,不要委托要帐公司。委托要帐公司利益是难以保障的。2.对于到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