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残疾证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残疾证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社会生活当中的弱势群体很多方面也是得到了国家的强有力帮持的,有些先天或者后天导致残疾的这部分人员可以凭借残疾证享受到国家每个月发放的各种津贴补助,目前我国专门针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逐步的进入到了一个发展成熟的阶段,但是办理残疾证的条件必须是,在视力,听力或者智力等方面是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定标准的。
  
  一、残疾证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具有办证当地常住户口,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
  
  具体评定标准详见《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1、所需材料:
  
  经定点医院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应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本人二寸免冠近期彩照三张(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精神及智力残疾人需要二寸免冠近期彩照5张;户口簿还需复印监护人户口页)。
  
  2、申请流程:
  
  ①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②到指定医院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③乡镇社区初审完书面申请后,会连同残疾评定结果交与县残联审核,经市残联审批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会按照规定领到残疾人证。
  
  二、凭残疾人证可得的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一)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6、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7、独资企业、合资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8、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资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9、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每一位残疾人员身体上具体残疾的部位可能是不一样的,比如因言语残疾,那应该先到当地的鉴定中心对言语残疾的级别作出评定,达到了一定的级别以后,而且还得有当地的户口,如此就可以携带着相关的书面凭证到当地的市残联中心办理残疾证,或者可以先让家属到当地的残联中心去问询一下相关的细则也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取保候审有没有案底
      取保候审有没有案底一、取保候审有没有案底取保候审本身不会留下案底,但是判决会留下案底的。同时,即使没有判决被拘留就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同样......


·国家规定国有土地使用能继承吗
      人们都非常清楚的知道,合法继承是建立在当事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的基础之上,同时也正是因为国有土地资源一直都是隶属于国家的拥有权,但是可能在当事人......


·原作者自费出书版权归谁 一、原作者自费出书版权归谁?
      原作者自费出书版权归谁一、原作者自费出书版权归谁?自费出书的版权属于个人还是出版社,主要看出书人与出版社之间事先有无约定。如果出书人只是让......


·提起反诉的条件有哪些
      提起反诉的条件有哪些?一、提起反诉的条件有哪些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


·我们应如何防高空坠物有哪些措施?
      我们应如何防高空坠物有哪些措施?我们应如何防高空坠物有哪些措施?1)根据不同的安装部位和不同季节制订针对性强的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护用品提前......


·一、不够伤残误工费会赔偿么?
      一、不够伤残误工费会赔偿么?1、做伤残鉴定不构成伤残的话,误工费正常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工......


·离婚协议书丢失怎么办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时,往往会签订离婚协议书,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离婚后,一方不小心把离婚协议书丢失了,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将为你......


·驾校撞车怎么赔偿?驾校撞车学员需不需要赔偿?
      驾校撞车怎么赔偿?驾校撞车学员需不需要赔偿?驾校撞车怎么赔偿驾校撞车学员需不需要赔偿一、在驾校练车的过程中出现事故,学员是无需赔偿的。根据......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要怎么办?
      营业执照是一个经营者必须要有的,无论是是开店做生意还是开公司,它是一个必要的法律文件证明,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的凭证,也是国家对企业或组织的......


·离婚纠纷中十岁以上孩子抚养权归属怎么确定?
      离婚纠纷中十岁以上孩子抚养权归属怎么确定?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


·欠钱打了欠条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打了欠条不还钱怎么办?《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