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二、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
  
  向工伤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5、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6、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工伤认定申请书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在工作期间若是受到意外交通事故的伤害,受害者不仅第一时间进行治疗,同时应当进行相应的工伤认定和鉴定,保证工伤处理的合法性,同时也让对方负责人无责任推卸。因此使用法律程序处理问题是最好和有效的途径,当然在受害者进行治疗之前双方也应当联系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酒驾对个人以后有什么影响?
      酒驾对个人以后有什么影响?一、酒驾对个人以后有什么影响?酒驾对个人以后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面临着刑事处罚,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以及相关的行政罚款......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在法定继承当中,需要具体对合法的继承人做出区分,就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通常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若其没有丧失继承权、放......


·债务人借款不还属于诈骗吗
      债务人借款不还属于诈骗吗认定借款行为是不是诈骗不是看最终能不能还款,而是看在借钱时有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如果借钱时就说很单纯地希望借......


·2023年规定行政处罚是案由吗
      2023年规定行政处罚是案由吗一、规定行政处罚是案由吗1、作为类案件案由它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构成要素:(1)行政管理范围。行政管理范围是......


·轻微剐蹭肇事逃逸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轻微剐蹭肇事逃逸的判罚标准是什么肇事逃逸的判罚标准是离开了就算逃逸。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刑法......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是否构成犯罪?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是否构成犯罪?一、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是否构成犯罪?如果仅在高速上逆向行驶的,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一般均不构成......


·法律上打架后逃跑了怎么办?
      法律上打架后逃跑了怎么办?打架后逃跑了怎么办如果是轻微伤由派出所做出案件处理决定,如果当事人对于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再向法院起诉满足自己的......


·服刑在别的地区有新罪怎么处罚
      服刑在别的地区有新罪怎么处罚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可以对犯罪进行审判,法院判决后与前罪进行数罪并罚。《中华人......


·未签劳动合同被公司解聘怎么办
      未签劳动合同被公司解聘怎么办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所有双倍工资、补缴社保或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工资未满半年的可以要求半个月的工资作为......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调解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调解吗?在离婚诉讼中无论是一审或者二审,法院在开庭前都应该进行调解。因为,离婚诉讼的判决,是在调解无效的前提下进行的。根据《......


·受伤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受伤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受伤司法鉴定程序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