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醉驾开庭最后陈词如何陈述?

一、醉驾开庭最后陈词如何陈述?
  
  
  一是简要说明醉驾前后的相关情况。包括,喝了多少酒,醉驾当时的情形怎么样,造成了什么样的危害。二是表达自己对醉驾行为的后悔态度和歉意。
  
  
  醉驾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办理醉驾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了8种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有逃逸情节、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驾驶载客的营运车、逃避或阻碍检查、曾因酒后驾车受过处罚、有超员超载超速或无驾驶资格、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其他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等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造成一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酒驾、毒驾等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被判处刑罚的“酒驾”行为人除了人身自由要受到限制,造成交通事故的还要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被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如果“酒驾”没有达到入刑的标准而又造成了人身损害,行为人不但要承担上述内容的赔偿,还有可能需要面对受害方提出的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更多的财产损失赔偿要求。
  
  
  醉驾是触犯法律的,各位车主一定要遵循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原则,不要喝酒后一时冲动,造成不可抹灭的后果。醉驾很危险,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有威胁的同时还威胁了其他人的生命。希望各位司机朋友要爱护自己同时爱护他人不要酒后驾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广丰区信息公开的主体包括哪些?
      广丰区信息公开的主体包括哪些?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以及时代的进步,类似于政府政务公开互联网化等因素使得政府的服务越来越受到挑战。但是,现代社......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可以依法取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包括: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


·如果欠了网贷不还可以吗
      如果欠了网贷不还可以吗?在现在这个网贷很盛行的时代,当急需用钱的时候,有一大部分人都会选择通过网贷来凑钱,这一大部分人中也有一部分并不了网贷......


·抽逃出资股东应当处多久的有期徒刑?
      抽逃出资股东应当处多久的有期徒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构成要件适用于哪些情况?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构成要件适用于哪些情况?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2、共同危险行为......


·房屋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屋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是共同财产,房屋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


·我国海事海商法目的港弃货怎么处理?
      我国海事海商法目的港弃货怎么处理?如果我们鸟瞰某个海港,就会发现堆积许许多多的货仓,不知情的人就会觉得这个海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业务一定......


·一、公司搬地址不去可以随时辞职?
      一、公司搬地址不去可以随时辞职?公司搬地址不去不可以随时辞职,但是可以在通知用人单位之后辞职,可以直接和公司商谈解除劳动合同。这适用于《中华人......


·治安行政拘留复议书该怎么写?
      治安行政拘留复议书该怎么写?关于复议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一种表现方式,通常复议申请书都是由维护当事人的相关行政机关的相关公民或法人来写的......


·到期商标无效后可以注册吗?
      一、到期商标无效后可以注册吗?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8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合同到期不续签算离职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算离职吗?在任何企业单位去工作的时候,新入职的员工都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必须要办理的手续,在清理劳动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