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商标侵权可以索赔多少钱


  一、企业商标侵权可以索赔多少钱?
  
  
  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侵权判定而定的。
  
  
  新商标法规定:
  
  
  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二、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1、行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2、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3、刑事责任
  
  
  除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外,侵犯商标权还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一般来说,人民法院都是参照商标的实际市场价值,然后按照相应的倍数判定赔偿数额的。侵犯商标的行为如果还给被侵权方的企业带来了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甚至于给企业的声誉带来的这些影响,都会最终影响到索赔的标准的,因此,商标侵权的索赔标准没有具体答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财产侵权纠纷法条适用法律都有哪些?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法律的相关规定已经渗透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生活中处处皆有法,而且对于同样的一个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针对很多刑事犯罪,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往往都会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而这里的犯罪情节分为一般情节、情节严重以及情节特别严重。针对组织卖淫罪情节严......


·哪些情形不能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有以下情况,当事人是不能通过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1)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就只有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私募基金有担保基金公司么?
      私募基金有担保基金公司么?一、私募基金有担保基金公司么基金投资人需注意,如果担保公司申明为主合同《合伙协议》中基金管理人的变现义务提供担保,......


·股权转让手续
      股权转让手续应该如何办理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经济的交流形式也变得更加多样,在平时的生活中,单位或者个人有时候会将自己手中的股权......


·新农村拆房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农村拆房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新农村拆房补偿标准并不是统一的,在制定具体的标准之时,必须要遵守以下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


·一、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有哪些?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


·疫情期间被公司辞退可以要求补偿吗?
      疫情期间被公司辞退可以要求补偿吗?被公司辞退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


·交房两年多了还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交房两年多了还没有房产证怎么办?一、交房两年多了还没有房产证怎么办开发商可能把房产抵押在银行手里,所以无法办理,可以到房管局要求查询,看......


·男方婚后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男方婚后不抚养孩子怎么办??如果在离婚之后,拒绝支付相应的孩子的抚养费用的话,那么另一方是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夫......


·商业车险承保管理规定
      商业车险承保管理规定全文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9年9月2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号发布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