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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用质证吗?


  一、对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用质证吗?
  
  
  对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同样需要质证,只是不能在公开开庭时出示。根据法律规定,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但是并不是说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就不用质证了。
  
  
  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四十八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二、什么是质证
  
  
  质证,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通过采用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其地方法证明证据效力的活动。质证是诉讼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活动,《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双方当事人互相质证。”《民事证据规定》第47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
  
  
  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质证就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开庭时由双方出示证据、对质证据,从而检验证据的真伪,由法院决定对证据是否确认有效的一个庭审程序。如果证据没有经过质证,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有效证据,也就没有证据的证明效力。除了由法院自己调取的证据不需要质证外,其他证据都要经过质证。另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质证方式是不同的。
  
  
  公民在日常的生活中,难免会与他人出现一些纠纷事件,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决定,也是会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法院在审理诉讼案件时,也是需要双方提供有利于自身的证据,证据也是可以有利于法院更快速更有效的审理,在提供证据时也不可以提供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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