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最高法醉驾新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法醉驾新规定是什么?
  
  
  最高法醉驾的新规定主要是: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危险驾驶罪(醉驾)的刑事处罚量刑幅度,在第3项明确规定了“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该规定是自醉驾入刑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醉驾可以不予定罪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这也就意味着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体内酒精含量即使达到了规定的醉驾标准,情节显著轻微的仍然可以不予定罪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而情节显著轻微当然包括体内酒精含量没有过分高于醉驾标准、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没有阻碍检查、认罪态度好等等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公布:醉驾可以免刑啦!
  
  
  从内容来看,审判参考仅是法院从量刑规范化的角度,对醉驾案件的一审法院给予审判量刑参考意见。然而,自从《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实践中对于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法律适用存在较大争议,审判参考则没有对这一部分给予指引。
  
  
  《纪要》规定:醉酒驾驶汽车,酒精含量未超过180mg/100ml,无从重情节的,可以适用缓刑。而之前的规定,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的适用缓刑。这就等于,放宽了适用缓刑的标准。
  
  
  《纪要》也规定了8种从重情节,如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醉酒驾驶营运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等机动车的;曾因酒后驾驶三年内、醉酒驾驶五年内被追究的等。
  
  
  综上所述,由于现在醉驾行为附带的其他情形十分多而导致法院在判决其罪责的时候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最后导致了包括受害者和肇事者最后得到的判决也会出现不公正的情况,所以最高法关于醉驾给出了全新的解释规定提供了准确的法律规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关系什么意思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什么意思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


·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对于夫妻双方来说,不管自己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离婚,但是孩子是无辜的,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对孩子负到自己应尽的责任。离婚时,法院如果将孩子的抚养权判......


·现在孩子的抚养费每月费用多少合适
      夫妻离婚的问题并不少见,相对于孩子才是受苦的一方,夫妻在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后,未抚养方就需要按照规定按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当然也可以选择一......


·一、公职人员去世抚恤金多长时间能发放?
      一、公职人员去世抚恤金多长时间能发放?退休公务员死亡抚恤金的审批工作是由本单位人事科工作人员在工资系统里打出相关表格交给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夫妻离婚女孩归谁几率大?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除了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外,如果有孩子的话,还应该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毕竟,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即使双方离婚,也不应......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国有公司、企业以获取财产上的最大利益为其目......


·国家赔偿法的效力范围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法》顾名思义也就是关于赔偿方面的一部法律,近年来我们发现对于一些冤假错案当中的当事人而言,一般最后被改判无罪之后,往往都会按照规定......


·在我国工程质量有问题谁负责 日常生活中各种工程建筑和人们的
      在我国工程质量有问题谁负责日常生活中各种工程建筑和人们的生活已经息息相关,小到人们的住房,大到各种大型商场以及一些国家公共建设等,都需要对......


·嘉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政府处理一些事项的时候都会进行一些信息的记录,这些信息实际上是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可以进一步的加强对政府工作行为的监督,当然政府信息公开......


·房屋质量条例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房屋质量条例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房子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修复(一)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


·欠钱不还而且名下没有财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而且名下没有财产怎么办?被执行人如果是暂时无力执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分期清偿债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