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醉驾被罚了三万是否合法?

一、醉驾被罚了三万是否合法?
  
  
  醉驾被罚了三万是不合法的。因为对于醉驾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以一至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应属于无限额罚金制,由法院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酌情判定,但最低不低于一千元,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情况罚金为两千至五千元。
  
  
  醉驾处罚规定
  
  
  醉驾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罚金的处罚标准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这里的罚金是需要按照《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确定的,而具体的罚金数额则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即无限额罚金制,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定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综上所述,醉驾的司机除了要接受拘役的人身性质的处罚以外还可面临国家机关对其犯罪行为的财产处罚,但是如果有的违法司机被处罚了三万元是完全不合法和不合理的,因为根据醉驾罚款的规定最多也只能对醉驾司机处以数千元的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人防工程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国家一直十分重视人防工程工程的建
      人防工程验收需要哪些资料国家一直十分重视人防工程工程的建设,对它的质量也有很高的要求,只有符合相关的质量建设标准,才可以合格得通过验收。在......


·一、交通事故中同等责任误工费是一半吗?
      一、交通事故中同等责任误工费是一半吗?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误工费还是一半的;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


·寻衅滋事罪没抓到的也判刑吗
      寻衅滋事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指行为人骚扰他人或者占用公共财物。法律有专门针对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条例,那么寻衅滋事罪没抓到的也判刑吗......


·沈阳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法治社会我们要依据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我国法律也是在不断的完善,几乎可以解决所有问题。而在很多案件处理时我们经常可以遇到司法鉴定的情况,司......


·上海房屋租赁税应该怎么交
      一、上海房屋租赁税是什么,由谁交?房屋租赁税里面含了多种税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


·第二次酒后驾驶怎么处罚
      第二次酒后驾驶的处罚: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轻则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最重处罚,可能判处有期徒......


·员工薪酬福利待遇具体有哪些?
      每个企业都会给员工薪酬,同时还会给予一定的福利,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很多求职者在找工作时,会了解一下面试公司的薪酬与福利情况,我国国家法律也......


·济宁市医患的产生的原因、解决方法是什么?
      由于医患之间的沟通不到位,加之思想观念上的差异,造成了当前难以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医患纠纷,处理起来也非常麻烦,甚至会给社会风气带来非常不......


·夫妻因一方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因一方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


·行政强制执行与代履行同时进行吗?
      行政强制执行与代履行同时进行可以吗?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


·宣告无罪后能否追究证人伪证罪?
      宣告无罪后能否追究证人伪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