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死刑复核书的作用是什么?

一、死刑复核书的作用是什么?
  
  
  慎重适用死刑,审查一下是否符合死刑的规定,
  
  
  二、审查内容的严格要求:
  
  
  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
  
  
  (一)被告人的年龄,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否系怀孕的妇女;
  
  
  (二)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三)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
  
  
  (四)原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五)有无法定、酌定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六)诉讼程序是否合法;
  
  
  (七)应当审查的其他情况。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复核程序的严格要求:
  
  
  ?提请核准程序: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四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第二百五十一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由此可见,就算最高人民法院拍板了层层报送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如果在交付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后有特殊情形的,还是要停止执行或者报请最高院依法改判。
  
  
  在我们国家,如果要想适用死刑的话,那么一定要慎重的进行对待,因为毕竟此前他是剥夺人们的生命权利的,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严重的一种刑法处罚的方式,所以我们国家才会存在着死刑复核书,在这个内容当中,需要针对程序问题和具体的犯罪事实问题来作出审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法规相关说明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的旅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无意损坏交通设施但是设施却坏掉的情况发生。对于初次遇见的人,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么,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法......


·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有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有哪些内容(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2、桩的承载力检测;3、桩身完整性检测;4、锚杆锁定......


·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时职业病患者工伤待遇的认定与处理
      对于从事原煤、水泥等原材料产出的职业,很容易发生职业病。过去,国有、集体、乡镇、村办企业安全制度不健全,职工本人无防护常识,职工工作少则几年......


·收购要约可以不卖吗,收购要约的内容有哪些?
      收购要约可以不卖吗,收购要约的内容有哪些?收购要约这种行为在公司方面十分常见,很多人都问过,如果我收购了要约,我可以选择不卖吗?其实这个想法是......


·拾得遗失物拒不归还数额较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现代生活当中,人们一般会将自己的身份证件随身携带,但是由于丢三落四,会将这些证件遗失,失主会非常的着急,确实也存在这使得遗失物拒不归还的现......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按照我国1995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登记规则》,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登......


·打官司要注意哪些问题
      打官司要注意哪些问题打官司也就是向法院起诉,现在大部分人都愿意通过打官司的途径解决问题,因为打官司能更好地解决问题。但是打官司也需要注意一些......


·结婚一定要给彩礼的吗?
      一、登记结婚一定要给彩礼的吗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


·2023新劳动法合同到期赔偿吗?
      新劳动法合同到期赔偿吗?一般情况下,合同到期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


·信用卡欠款被起诉会怎么样
      信用卡欠款被起诉的后果:根据法律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就可......


·一、重婚罪有小孩会如何处罚?
      一、重婚罪有小孩会如何处罚?重婚罪的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否有孩子,对重婚的量刑并无太大关系。1、与配偶登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