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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如何恢复专利权?


  法律规定如何恢复专利权?
  
  
  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并补缴年费以及滞纳金和恢复费,可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除非是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会有一线希望。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1)两者的保护对象不同
  
  
  著作权所保护的并非作品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权则不同,专利法所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表达形式而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
  
  
  (2)两者的保护条件不同
  
  
  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
  
  
  的,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这是“独创性”与“首创性”即两者保护条件的差异。
  
  
  (3)两种权利产生程序不同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均伴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而相同内容的几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排斥了其他有相同创造成果的人享有相同权利的可能性,所以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专利权的产生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经过申请、审查、批准、公告,颁发专利证书等程序才能产生。
  
  
  (4)两者的适用领域不同
  
  
  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而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
  
  
  综合上面所说的,专利权对于一个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但是专利权是需要进行缴纳费用的,如果停止缴费或者其它的原因就会失去法律的效益,不受法律保护,从而终止专利权,如果想要恢复那就必须要按问其停止的理由,再开始办理恢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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