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工伤认定受理期限是多久?

一、工伤认定受理期限是多久?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条款只规定了受理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期限申请的可能性,而对职工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申请,是否应当审查超期的理由,没有明确规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二、工伤认定流程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就会要求相关人等提供工伤事故发生的一系列材料,所以对于发生的时间都是可以清晰的辨别出来的。在理论上,申请工伤认定其实是越早越好的,因为工作人员需要对整个事故的前因后果进行具体的调查,时间越久相关的证据越难收集,反而不利于自己工伤认定的结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法院判决离婚后再结婚在哪儿办理
      经过法院审判男女结束了婚姻关系后,此时男女双方各自单身,婚嫁由己,再婚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那么再结婚的应当到哪里办理结婚手续呢?相信很多人对此......


·国家赔偿决定书——诉讼文书样式是怎样的?
      在一些特定的事项中,例如国家国家法律机关破案错误,抓错了人,像这样的失误,在被当成凶手被释放之后可以请求国家予以赔偿。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用到......


·2023年绩效工资和奖金的区别有哪些?
      2023年绩效工资和奖金的区别有哪些?1.绩效工资的发放频次为月;绩效奖金的发放频次为月、季或年,更多是一次性的奖励;2.绩效工资是绩效考核(包括但......


·民事诉讼延期最长为多久?
      在民事诉讼案件当中,由于案情的特殊性或者当事人的突发状况等,诉讼的期限需要进行延长。民事诉讼的延期与案件的进展,实际案情等息息相关,并且也有......


·注册资本多与少的区别是什么?
      注册资本多与少的区别是什么?认缴数额越大承担责任越大。注册资本数额越大,并不能说明公司实力越强、信用越好。公司认缴的出资金额及出资期限将通过“......


·法院民事案件二审一般多长时间开庭
      法院民事案件二审一般多长时间开庭正常情况下,3个月之内就会安排开庭时间的,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是二审终审制。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


·女方没有能力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父母离婚,孩子会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则需要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实践中可能会有一些......


·机动车驾驶人是不允许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的,而对于喝酒之后开
      机动车驾驶人是不允许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的,而对于喝酒之后开车上路的行为,要么属于酒驾,要么属于醉驾。其中醉驾的严重程度要高于酒驾,因此对醉......


·刑事拘留期间是否能探望
      刑事拘留期间是否能探望一、刑事拘留期间是否能探望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


·合同违约赔偿损失计算
      合同违约赔偿损失计算由于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特殊的情况而导致合同违约,依据通常的贸易合同条款,违约需要违约方支付合同违约赔偿金......


·一、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人员享受哪些待遇?
      一、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人员享受哪些待遇?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人员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伤残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