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解除被老板拿走了补贴金怎么进行维权

劳动合同解除被老板拿走了补贴金怎么进行维权
  
  
  劳动合同解除被老板拿走了补贴金,自己可以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权益的维护,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对于自己的经济补偿金可以求助于有关的部门依据有关的法律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对于具体的问题,自己还是要注意有关的细节,因为案件的发展对于自己的权益维护会有着一定的影响,所以自己要积极的践行,这样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助推作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事判决书上诉期从次日算起吗
      民事判决书上诉期从次日算起吗?民事判决书上诉期就是从次日算起,也就是从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期间以......


·技术合同不要式合同?
      技术合同不要式合同?一、技术合同不要式合同?按相关法律规定,法律规定的要式合同是: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租客办居住证房东不配合怎么办
      租客办居住证房东不配合怎么办?可以请社区居委会出面协调帮助,房东不配合租客办居住证,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遇到这种情况主要以协商为主。根......


·技术合同生效条件应该满足什么
      技术合同生效条件应该满足什么(1)合同标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


·2023商标被人抢注怎么办?
      商标被人抢注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四平贷款无抵押担保是真的吗
      四平贷款无抵押担保是真的吗?要怎么申请?我们经常会在一些网络平台或者广告中看到金融机构的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广告,一般情况下,贷款都会有抵押物......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时间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时间如何计算?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


·主犯的量刑原则是怎样的?
      通常在共同犯罪当中才会需要区分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毕竟罪犯的身份不同,那此时作出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那您知道法律中规定主犯的量刑原则是怎样......


·临时工是否需要签合同
      临时工是否需要签合同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


·田亩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田亩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


·江苏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
      江苏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