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资拖欠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拖欠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并要求工资,经济补偿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被拖欠工资怎么办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对于自己的利益是直接的伤害,所对于具体的问题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利益陈述,所以对于自己的具体问题,不仅可以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对于自己的实际情况同样是自己解决问题的关键,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工资的拖欠会有合理的处理方式。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房屋遗产继承手续怎么走
      一、房屋遗产继承手续怎么走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


·贷款期限应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1.《商业银行法》第42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即借款人应严格法律规定的和按借款合同中所约定的期限返还贷款。《贷款通则》......


·室外工程承包范围指的是什么?
      室外工程承包范围指的是什么?工程建设领域实行是是承发包制度,也就是说建设方要通过招标形式选择工程承包方。而作为总承包方,还可以将下面的子项目......


·一、醉驾有事故的情况下如何判罚?
      一、醉驾有事故的情况下如何判罚?2018醉驾有事故的情况下就好根据造成事故的影响来认定,一般情况下醉驾就可以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饮酒......


·房产抵押去哪里登记2023?
      房产抵押去哪里登记2023?一、房产抵押去哪里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


·抗辩权如何行使有什么条件?
      抗辩权如何行使有什么条件?抗辩权简单的来说就是对抗请求权或否定对方权利的权利,在民事法律省体现的非常的多,比如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


·卖淫嫖娼办案程序和处理办法是什么?
      卖淫嫖娼办案程序和处理办法是什么?一、卖淫、嫖娼办案程序?(一)传唤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发现涉嫌嫖娼的人员,可以当场口头传唤或者使用《传唤证》传......


·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吗?一、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吗提出离婚后女方不能得到什么补偿,除非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过错。《民法典》......


·股份转让如何办理?
      股份转让如何办理?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如何办理?(一)申请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


·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吗
      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吗?土地使用权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企业对于购入的土地,在未确认土地使用用途时,应该记入“无形资产”科目;在改变土地使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