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代理人的误工费时间是怎样计算的?

诉讼代理人的误工费时间是怎样计算的误工时间包括受害人住院日期和出院后经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确定的全休日期;受伤致残的,误工时间从住院之日起计算至定残之日止,受害人伤情痊愈后拖延定残的,误工日期参照公安部颁布的《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所确定的日期计算;受害人经住院治疗无效最终死亡的,误工时间按住院之日起至死亡之日止计算;受害人伤情轻微无须住院治疗的,可酌情考虑受害人就诊、换药当日的误工费。误工费赔偿标准及原则对于误工费这种消极损失的赔偿,采取的是全面赔偿原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实际收入状况来确定。其中,对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的误工费,采取了差额赔偿原则,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数额为客观计算;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的误工费,采取定型化赔偿原则,以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来确定,赔偿数额为主观计算。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或其亲属要提供有固定收入的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卡或工资条、银行账单、纳税证明等,以及其固定收入有实际减少的相关证据。若工作单位未停发受害人因病请假期间的工资则不能主张误工费,若只扣减部分工资的则只能对扣减部分主张误工费。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或其亲属需提供受害人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相关证明,包括银行账单、纳税证明等。若无法举证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但有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证明的,则可根据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似行业的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标准来计算误工费。若既无法证明受害人最近3年平均收入,又无所从事相关行业证明的,只可按照受理案件发生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误工费。误工费的截止时间可以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为准,当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以定残日前一天为准,即伤残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日期的前一天。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二者选其一。对于误工费时间的计算方式,是从当事人受伤的日期开始算起,一直到当事人工伤修养好后,这其中的时间就属于误工费计算的时间段。对于误工时间,如果需要提供一些证明材料,就要提供医院提供的医疗单,然后就是用人单位的相关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残疾人驾驶证的申领条件是:
      残疾人驾驶证的申领条件是:1、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2、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及其表现形式是什么
      1.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和具体的表现形式,在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了以下的几种类型:(1)通过各种不正当非法的手段,对于其他人所拥有的商......


·买卖合同纠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
      买卖合同纠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1、确定诉讼管辖的法院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主要是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两种方式确定,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可能会对诉讼纠......


·涉黄有关治安处罚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


·成为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人的条件有哪些?
      在刑事案件侦破过程中,物证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法医到现场后,首先会收集物证,并拿回去所司法鉴定,通过鉴定来确定案件的方向。目前,我国对司法鉴定......


·三级贫困证明范文
      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是不争的事实,在我国部分地区仍然是相对贫困和落后的部分地区的年人均生产总值仍徘徊在贫困线以下,为了保障贫困户的生活,我国出......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填谁
      注册公司之前需要有个固定的工作地,还要租赁房屋,租赁房屋需要签订合同。但是公司租赁房屋不同意个人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严格的规定,那么签订租......


·一、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


·税务稽查局的行政复议机关是什么?
      税务稽查局的行政复议机关是什么?我们国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主要是为了解决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所产生的矛盾而进行的,当然由于行政复议......


·虚假投资单位犯罪如何处罚?
      我国当前的经济交易市场是一个相对宽松的经济交易市场,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弊端也就由此显露。有时由于投资渠道的限制或者是资金的不足,有时会出现虚假......


·一、没有身份证,银行卡的挂失程序是什么?
      一、没有身份证,银行卡的挂失程序是什么?丢失身份证的办理流程如下:带着户口和派出所开的身份证明也应该可以的。1.先拨打银行电话进行口头冻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