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典》对小三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对小三并没有明文规定

《民法典》对小三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对小三并没有明文规定。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有关“第三者”的条款也被删除,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应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二、妻子是否可以起诉小三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这条司法解释排除了妻子起诉第三者的可能。所以,就目前而言,妻子难以起诉第三者。法律不能因为需要保护一部分人的权益就可以牺牲他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在《民法典》中不具体明确配偶权是十分明智的选择,在我们看到受伤害的妻子在悲伤流泪之时,不能把愤怒转嫁于第三人,因为离不离婚是夫妻一方的事,第三人充其量是一个诱因。我们不能把夫妻感情破裂的所有责任都强加在第三人身上,并以此要她承担拯救家庭的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三、起诉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很多离婚现象都是由小三的介入而引起的。这是属于道德上的问题,只有当婚姻关系发生破裂,其原因是由于重婚的才涉及到第三者这个对象,但导致离婚的也不仅仅是小三一个人可以造成的,婚姻中一方也是有责任的,因此,小三的责任是很难说清的,只能是道德上的谴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非法行医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行医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非法行医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


·不属于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不属于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一、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1、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减少金额;2、处置清算财产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变卖收入小于资产的......


·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不包括哪个责任
      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不包括哪个责任一、民事责任我国法律对侵犯商标权,未构成犯罪的,可以采取以下民事处罚措施:1、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停止侵......


·何为医疗过失纠纷?
      何为医疗过失纠纷?如何进行认定一、何为医疗过失纠纷?是指由于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过失而引起的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医疗事故是指......


·如何在工商局举报公司偷税漏税
      对于企业来说,很多企业由于他的一个经营压力比较大,所以他们会在税收这一方面做相应的一些不法的行为,对于这些不法的行为来说,它主要是通过一个偷......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


·现在每天只要一出门,大家就免不了跟各种交通工具打交道,在打交
      现在每天只要一出门,您就免不了跟各种交通工具打交道,在打交道的同时也难免会有一些“小状况”发生。那么,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您应该怎样处理?交通......


·自诉案件宣判后新证据可以再次起诉吗?
      自诉案件宣判后新证据可以再次起诉吗?可以,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


·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有什么情形
      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有什么情形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


·诈骗罪的金额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会判几年
      在常见的侵犯财产犯罪当中,诈骗罪可以说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同时存在的时间也比较久远了。而从古至今,构成诈骗犯罪的要求都不一样。现在是根据诈骗......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可以不一致吗?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可以不一致吗?注册资金和公司实有资本可以不一致的。事实上,注册资金和公司实有资本可以不一致的情况在很多的注册公司中都会出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