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预防校园高空抛坠物的措施有哪些?

预防校园高空抛坠物的措施有哪些?
  
  一、预防校园高空抛坠物的措施有哪些?
  
  1、不主动抛物
  
  这是违法的行为。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注意检查房屋
  
  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防盗网等庞然大物。
  
  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查阳台,天面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
  
  3、购买高空坠物险
  
  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从自家中坠下导致他人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而因这事件需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甚至您所住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而无法确定肇事者,由此经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的费用将可获赔偿,此附加险提供最高5万元保额。
  
  4、关注警示牌通告
  
  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
  
  5、尽量走内街
  
  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6、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
  
  如沿海地区城市,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观察。
  
  7、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购买意外保险。
  
  二、高空坠物赔偿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规定,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高空坠物危害是非常大的,也许一个细小的物品就可能导致他人死亡,所以,不管是行人还是住户一定要随时保持安全意识,若发生这样的事情,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随着近几年,在城市中也是建造了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虽然它给您带来了便利,但是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在高空中一些小物品都可能对楼下的行人造成非常大的伤害,所以就需要居住在高层的公民,一定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避免出现向楼下随意抛掷杂物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为了保证征地过程的顺利进行,减少因征地补偿而引发的纠纷事件。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出台了相关......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
      社会抚养费是针对超生家庭征收的一种费用,这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生育政策,可以将社会总人口控制在一个环境和经济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因此也就需要制......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二)劳务合同的主......


·精神病人被行政拘留可以吗?
      我们您肯定都知道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对于我们来说肯定是很重要的一个规定,行政处罚方面的内容中是有行政拘留的,行政拘留在我们的身边也是有发生的。......


·子公司改制公告怎么写?
      子公司改制公告怎么写?公司改制已成为公司寻求更大发展的一条重要路径,所以在目前,子公司改制已经司空见惯。但是,人们对于改制公告的具体内容还......


·按照规定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要在员工入职的时候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对于住房公积金,可以选择缴纳。在宁波,不管是本地户口还是外地户口,员工都享有五险一金待......


·民事时效中止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民事时效中止的情形具体有哪些?一、民事时效中止的情形具体有哪些?1、民事时效中止的情形具体具体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九......


·协议签署履行后发现伤残的能再索赔吗?
      协议签署履行后发现伤残的能再索赔吗?一、协议签署履行后发现伤残的,能再索赔吗?首先,如果当事人调解时,已将可能出现残疾的因素考虑在内,或赔......


·致人轻伤二级会判缓刑吗
      致人轻伤二级会判缓刑吗轻伤二级可以争取缓刑。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


·劳动仲裁时效什么情况下中断?
      劳动仲裁时效什么情况下中断?劳动仲裁时效什么情况下中断?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


·职工离职代通知金需要支付吗?
      职工离职代通知金需要支付吗职工离职代通知金是不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