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国家工作人员投资入股受贿如何认定

对国家工作人员投资入股受贿如何认定
  
  (一)、对两高关于受贿罪的理解
  
  我们要明确一点,不能机械的认为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只要两高意见规定之外的情形一律不构成受贿罪。
  
  1、两高意见不可能对社会生活的各种形态加以规定。
  
  2、认定是否构成某种犯罪的法定判断标准是刑法规定的该种犯罪的犯罪构成,而不是司法解释(意见)所揭示的某种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因此,对遇到各种类型的案件不能采用此即彼的数理逻辑的思维方式,而应运用犯罪构成的基本理论加以分析。
  
  (二)、对有实际投资行为的判断
  
  当前的政策和法律是鼓励合法理财投资,取得合理利润的。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否是取之有道,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审查投资行为是否在客观存在
  
  因为在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即请托人为国家工作人员垫资投资,然后国家工作人员以分得的利润归还垫资款,并且往往公司企业有利润就冲抵垫资款,没有利润或者亏损也就算了。虽然所获利润被其全部或部分用于冲抵垫资款,貌似是在投资,但从头到尾,国家工作人员并未实际投资,其实质上属于两高意见中规定的“没有实际出资”,却实际获得了“利润”的情形,对该种投资行为,应当以受贿论。
  
  2、审查投资行为是否为正常的市场行为
  
  我们都知道投资行为是利益和风险并存的一种市场行为。因此,合作投资的各方除了共享利益外,还必须共担风险。但实践中存在如下情形:即请托人不计盈亏,事先给国家工作人员确定“保底”收益份额,或国家工作人员事先拟定理财计划为请托人设定收益比例后再予投资,或是请托人的公司企业并不缺乏资金,在明确可以取得利润、毫无市场风险时再给付投资款。上述三种情形均系只出资但不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符合“投资”的本质,故不能认定为正常的投资。该行为的实质就是以投资为名收受好处费。
  
  3、审查投资分得的利润是否明显高过正常收益
  
  我们都知道正常情况下,投资人分得的利润应与公司企业的盈利水平持平或略高,这是判断是否明显高过正常收益的基准点。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件案发时,要么项目尚未结算,或是由于公司企业往往是私营性质,企业的帐目来就是一笔烂帐,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查清公司企业的盈利水平,那么我们如何来进行判断呢?一般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之内的利息应属合法,由此可以有基本判断,即银行贷款利率四倍之内的收益回报符合市场规律与法律规定。
  
  (三)、关于参与管理、经营行为的判断
  
  要弄清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审查:
  
  1、审查其是否知道公司企业具体情况,包括公司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以及公司股东情况。一般而言,在此类的案件中,国家工作人员是打着合作投资的幌子达到受贿的真正目的,其并不理会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更不用说参与公司的管理经营,更有甚者连公司的营业场所、经营范围都不清楚。因此,我们可以从这一方面判断国家工作人员有否参与公司的管理经营。
  
  2、审查公司企业的股东会议纪要。从会议纪要中,可以直接了当的看出参加会议的人员中是否有国家工作人员的名单,从而进行判断。当然,要注意判断其他人员冒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姓名,在会议纪要上进行签名的情况,有必要的话,还可以通过参加会议的其他人员了解情况。
  
  3、参与经营、管理行为后,所分利润是否明显超过正常收益。对该点的判断同投资行为的判断相同,这里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国家要对工作人员正常投资行为和投资受贿行为严加区分。投资入股受贿目前是一种新型的受贿方式,对其鉴别也并不复杂,就看工作人员投资是不是正常的市场行为,获得回报是否符合市场规律。如果其没有任何投资,就坐拿分红,这样就明显属于受贿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般劳动关系有哪些种类?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对每一个职工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无论在什么企业单位做什么工作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从而能很好的保障自身的薪......


·2023广西宾阳古辣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无论是在任何地方,若国家机关有需要,是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的规定,将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征收的,根据相关法律的知识,可以知道,任何地区......


·非法经营罪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经营犯罪中经营的物品较多,包括电信业务、食盐等等,针对不同的物品,法律规定的定罪标准不同,而这定罪标准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立案标准。到底......


·没有房照有发票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没有房照有发票的房子怎么立遗嘱?没有房照有发票的房子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进行遗嘱处理,首先要认定其房屋的产权,具体程序如下:(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哪种不属于工伤事故2023
      哪种不属于工伤事故2023一、哪种不属于工伤事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


·赔偿协议书产生法律效力的条件?
      赔偿协议书产生法律效力的条件有哪些由于赔偿协议书也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当然会受到《合同法》的规范,因此,如果能够满足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


·被挂靠人是否有权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实际施工人借用被挂靠企业资质承包了案涉工程,无论从司法解释的规定还是案件实际情况来看,被挂靠方都有权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司法解释规定实际施工......


·醉驾拘留多久新规
      醉驾拘留多久新规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


·公司裁人我坚持不走行吗
      公司裁人,员工坚持不走一般是不行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裁员,只要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您,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流程是怎么样的?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


·娘家没迁户口能分房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按户分配安置房;二,按人头来分配安置房。我国法律上对于拆迁的相关规定,一般是按照户口来进行分配房屋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