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同学侵犯我肖像权,需要担负哪些责任?

侵犯肖像权的民事责任认定肖像权被侵害,有一定的原则。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只要符合这样三个要件,即可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一是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如被摄者肖像权受到侵害后,受害人的名誉、地位、身份受到打击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主要体现为肖像权人就其肖像获取财产利益的可能性减少,这里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2、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这里包含故意和过失)。即摄影活动中确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非法侵害他人肖像权的,即可认定有过错。3、损害事实和侵权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有因果关系必须是摄影者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内在、本质、必然的联系。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在摄影活动中,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被视为侵害他人肖像权。二、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人肖像”。我国民法有关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针对肖像的“不当使用”而规定的。这种不当使用区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们不能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可以非营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理解是片面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对这种侵权行为限制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范围。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伤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在未经本人同意,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中,只有具有阻却违法事由的行为才是合法行为。如为新闻报道、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嫌疑人而发的“通缉令”等等。肖像权与姓名权一样,具有专有权,对于自己的肖像的占有、使用和处分,只能归公民本人所有,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享有。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在于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而在于不尊重公民对其肖像的专有权。因此,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将公民肖像予以复制、传播、展览等,都应征得公民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在我国肖像权作为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政府和法律都对这类相关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相关的当事人在没有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进行使用和传播作为盈利目的的,相关的被侵害者,都可以根据这类情况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非全日制劳动用工需要签合同吗?
      一、非全日制劳动用工需要签合同吗?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约定口头协议而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


·股权质押贷款怎么操作?申请条件是什么?
      股权质押贷款怎么操作?申请条件是什么?一、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1、股权质押贷款,能按期还本付息;2、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


·授权性行政主体有哪些
      授权性行政主体有哪些高等学校(文凭、学位证书颁发受教育部有关法律、法规授权)、国家电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权)、银行(货币管理权:罚没假币、更换......


·汕头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规定是什么?
      许多人可能对社会抚养费这一概念不太熟悉,社会抚养费其实就是以前人们所说的的超生罚款,只要是违反了国家制定的社会抚养费规定的内容,那么就需要向......


·民间借贷二审代理词范文
      民间借贷二审代理词范文民间借贷产生纠纷之后,很多人都会选择打官司来解决,一审打完还会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那么您知道民间借贷二审代理词怎么......


·公司融资上市流程以及需要的时间、费用
      公司融资上市流程以及需要的时间、费用一、公司上市大致要经历以下步骤:1、拟写公司上市方案及可行性报告。2、聘请律师介入为公司完善有关公司管......


·2023离职后何时发放工资
      离职后何时发放工资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一并结清工资。但实务中,公司处于财务方面的便利,辞职所在当月工资,公司......


·业主自治收取物业费的依据是什么?
      业主自治收取物业费的依据是什么?业主自治交的物业费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的,收取物业费的主体是物业公司,且要办理《收费许可证》。业......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没有该怎么办理?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没有该怎么办理?一、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


·承租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吗?
      承租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吗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


·离婚后所有债务都要共同承担吗
      离婚后所有债务都要共同承担吗一、离婚后所有债务都要共同承担吗离婚时只有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