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追尾有没有误工费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2.nj64.com 德本律师
私家车追尾有没有误工费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外,如果产生合理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的,也可以要求赔偿。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误工费的收取对于当事人来说,不仅是直接的经济赔偿,对于车辆的使用过程中的损毁也有实际的意义,因此,如果自己的车辆在事故中受到的损害,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应该积极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自己的利益维护才会法律的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
More>>
·哪些情形认定为工伤
哪些情形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
·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几种
?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几种“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
·股东会行使下列哪些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哪些职权一、股东会行使下列哪些职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
·一、汽车与自行车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汽车与自行车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
·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的情形是什么
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的情形是什么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样?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样?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样?1、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既的量......
·遇到非法集资打借条怎么办?
社会科技发展的同时,诈骗团伙也作出了更高明的诈骗手段,通过利用他人的赚钱心理,以非法集资的手段非法吸取他人资金,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法律必定给......
·软件著作权申请表
软件著作权申请表在IT行业当中软件著作权是非常重要的,软件开发者想要有软件著作权,就必须去相关的机构进行登记注册办理。在申请过程中软件著作权......
·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起诉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一、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起诉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
·民事诉讼法的空间范围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的空间范围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的空间范围《民诉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
·夫妻子女父母继承顺序是什么?
夫妻子女父母继承顺序是什么?夫妻子女父母继承顺序是一样的,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