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
  
  
  是同一个意思;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是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生育子女的公民的一种征收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征收,不是行政处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各省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均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作出具体的规定。你可在网上自行查阅。
  
  
  规范过程
  
  
  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第357号令《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对计划外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授权省级政府确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将直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权力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2013年7月11日,浙江一律师向全国31个省级计生委、财政厅申请,要求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社会抚养费问题引发广泛关注。
  
  
  2014年1月7日,国家卫计委发言人毛群安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卫计委正在启动对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将对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规范。
  
  
  2014年11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并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定首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户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这意味着此前由各地执行的数倍不等的征罚标准,将统一设上限。
  
  
  综合上面所说的,超生罚款是以前的说话,而现在的书面语就是社会抚养费,因此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夫妻是必须要进行缴纳社会社养费的,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一般都是要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计算,而对于拒绝缴纳的夫妻,那么对于孩子上户口的问题就会非常的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四川省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四川省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注:......


·关于学生监护人的意见就面要监护人来写吗?
      关于学生监护人的意见就面要监护人来写吗?一、关于学生监护人的意见就面要监护人来写吗?是需要监护人来进行填写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


·寻衅滋事罪判处刑期有多久
      寻衅滋事罪判处刑期有多久一、寻衅滋事罪判处刑期有多久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


·不能用来买卖的二手房包括哪些
      不能用来买卖的二手房包括哪些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二)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


·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三)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保全裁定可以吗
      一、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保全裁定可以吗国家对于土地实行一户一宅也是为了更好的对宅基地的管理,不允许土地使用权保全的办理。二、保全裁定债......


·监护权能支配未成年子女财产吗?
      监护权能支配未成年子女财产吗?监护权能支配未成年子女财产,但不得随意支配,需要以监护人的利益为主。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


·中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中止不同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此时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是没有解除的,只不过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导致暂时不能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那么您知......


·国有企业改制人员安置方案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人员安置方案有哪些?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很多国企为了提高效益,纷纷进行改制,通过对股权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这个过程中......


·判六年一般多久出来
      判刑六年的犯人,最少要坐三年才可以刑满释放出来。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