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高空坠物案律师辩词起诉程序是什么

高空坠物案律师辩词起诉程序是什么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 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5、 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是一件极其悲剧的事件,当事人双方都会受到严重的损失。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不仅会有金钱上的损失,最终可能演变成刑事案件。所有广大小伙伴一定要重视高空坠物事件,并且也要对高空坠物有关的法律知道多了解一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那些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那些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


·刑事拘留能否转成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是不可以转成行政拘留的,行政拘留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其目的在于通过法律制裁防止违法行为的再犯,拘留期限届满,对违法行为人的制裁即告终结......


·九江司法鉴定多少钱?
      在诉讼案件中,司法鉴定对于那些较为专业性的问题具有专业的鉴定意义,可作为呈堂证供。但是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诉讼案件进行鉴定并不是免费的,......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谁承担?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


·一方失踪离婚手续怎么办
      一方失踪离婚手续怎么办理配偶下落不明,可以提出离婚诉讼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和“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配偶下......


·婚前财产婚后离婚怎么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
      婚前财产婚后离婚怎么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


·车祸去世的人应当怎样赔偿?
      车祸去世的人应当怎样赔偿?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


·男女双方离婚男孩子一般判给谁?
      一、男女双方离婚男孩子一般判给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


·法院对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裁量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对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裁量标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本条第2款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档次的刑罚。只要实施了伪造......


·离婚财产申报表应该怎样填写
      离婚财产申报表应该怎样填写离婚财产申报表只要按照相关的提示准确真实的填写即可,填写的原则是:强制申报原则;如实申报原则;保密原则。夫妻如果协议......


·未成年人打架斗殴案件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未成年人打架斗殴案件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未成年人正是处于一个血气方刚的年纪,可像是现在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的校园暴力,以及聚众斗殴等这些都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