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当婚姻的道路走到了尽头

当婚姻的道路走到了尽头,与其继续徘徊不前,不如从此分道扬镳,重新寻找幸福。如果在婚姻关系过程中已经有了小孩,那么离婚对于小孩来说免不了会有所伤害,因为在小孩的成长过程中,他很容易会缺失原本父母其中一方的爱。离婚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在协议离婚时,当事人双方可以自愿协商小孩的抚养权如何归属,及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如何给付抚养费。在诉讼离婚时,法院往往会判决小孩跟随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生活,然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给付一定的抚养费。那么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呢?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大致遵守三大标准。1、如果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那么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抚养费。如果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孩子有两个以上的,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终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如果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同行业平均收入的方式来确定,然后再参照第1条相关比例确定。3、当被抚养的小孩存在有特殊情况的,譬如孩子生活的当地实际生活消费较高,原规定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消费的;又或者因小孩有患病、上学等情形需要用更多费用的,实际需要费用已超过原规定的抚养费数额的。此时便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第1条相关比例。终上所述,小孩的抚养费标准可以又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法院根据三大标准予以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寻衅滋事对孩子有什么影响
      视情况而定。如果情节轻微,会受到行政处罚(拘留,罚款或警告),不会影响子女生活工作的。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则会留下案底,会影响到子女的......


·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如何处理夫妻离婚时,有关财产分割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


·境内外并购工具
      1.普通离岸公司一般情况下,境外投资者会利用其已设立的运营或投资公司(即母公司)来进行并购,由这些业已运营或投资的公司成为直接持有目标公司......


·离婚官司男方伪造的债务是否有效?
      离婚官司男方伪造的债务是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讨债技巧—瞒天过海催款兵法
      瞒天过海是一种示假隐真的疑兵之法。在战争中,它是一个利用人们存在的常见不疑的心理状态,进行战役伪装,隐蔽军队集结和发起进攻个图,以期达到出其......


·一、离职后原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合理吗?
      一、离职后原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合理吗?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既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也是双方的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入职后一个月内必须要签书......


·如果要买房子有哪些证?
      如果要买房子有哪些证?一般为两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也有统一的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两证合一与两证分离,都是符合国家法律政......


·婚内共同财产归属协议是怎么写的
      夫妻在婚内可以就财产归属做出约定,此时进行约定的包括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在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约定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处理,避免日......


·检察院免于起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检察院免于起诉的条件都有哪些(一)酌定不起诉。检察官应用起诉便宜主义而决定不起诉在法理上称为酌定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从公诉的角度看,相对不......


·一、有营业执照分公司合同签订的主体是什么?
      一、有营业执照分公司合同签订的主体是什么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


·罪犯可以被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裁定,任何人不得减刑。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剥夺自由的犯罪分子,包括被判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