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高空坠物砸到人死亡怎么办


  一、在我国高空坠物砸到人死亡怎么办?
  
  
  在高空坠物致人死亡的案例当中如果不能确认直接的侵权人,刑事责任是没有办法承担的,只能有相关的业主承担民事赔偿的部分。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则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责任人。
  
  
  二、高楼住户如何防范高空坠物?
  
  
  1、不主动抛物从高层主动抛物是违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注意检查房屋
  
  
  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防盗网等庞然大物。
  
  
  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查阳台,天面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
  
  
  3、购买高空坠物险
  
  
  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从自家中坠下导致他人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而因这事件需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甚至您所住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而无法确定肇事者,由此经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的费用将可获赔偿,此附加险提供最高5万元保额。
  
  
  城市高楼大厦当中掉下来的这些物品把别人砸死的现象已经不是个例了,但砸到人死亡应该怎么办的这个问题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依据,事实就是,家属或者经过公安部门的调查都没有办法确认直接侵权人,那只能由可以被列为被告的小区其他高层住户共同承担民事赔偿,甚至更多时候民事责任都很难追究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哪些行为为玩忽职守罪2023
      哪些行为为玩忽职守罪2023一、哪些行为为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


·劳动者的辞职,企业是否有批准权?
      劳动合同的解除遵循的是法定原则。《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需......


·破产清算组由什么成立 组成人员是哪些
      破产清算组由什么成立组成人员是哪些一、破产清算组成员的组成及其地位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分
      1、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3年如何规定的?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3年如何规定的?一、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如何规定的?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


·婚后父母出钱买房子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婚后父母出钱买房子是否属于个人财产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


·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方会要求对方作出损害赔偿,这样的要求也不是所有的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关键还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中请求损害赔偿的情......


·我们在被用人单位录取后成为他们的合法雇员。作为一名员工自然非
      我们在被用人单位录取后成为他们的合法雇员。作为一名员工自然非常关心公司的福利制度,希望自己的薪资待遇良好。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制定更好的奖惩管理......


·现如今,网络诈骗和手机诈骗花样层出不穷,在人们经常使用的微信
      现如今,网络诈骗和手机诈骗花样层出不穷,在人们经常使用的微信上,也有不少诈骗信息,万一不小心点击到不明链接,可能导致发生财产的损失。我们被骗......


·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制度有哪些内容?
      法律法规都有相应的制度,只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才能减少争议,有法可依,如果对要求的司法鉴定结果又疑问,或者有不合法处,可以进行投诉处理,那么,......


·永久基本农田永远不能征收吗?被违法征收农民该怎么办?
      一、永久基本农田永远不能征收吗?被违法征收农民该怎么办?  1、永久基本农田永远不能征收吗?  永久基本农田也是可以征收的,但是基本农田的征收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