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关于劳动合同公证多少钱?

一、关于劳动合同公证多少钱?
  
  
  公证劳动合同费用每件收费50—100元。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费用:
  
  
  (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二)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300—500元;
  
  
  2、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每件收费50—100元。
  
  
  二、劳动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指劳动合同效力所及的时间长度,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
  
  
  (2)工作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所从事劳动的种类和内容。
  
  
  (3)劳动条件。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某项劳动提供的必要条件,包括劳动保护条件和其他劳动条件。前者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后者主要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的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
  
  
  (4)劳动报酬。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
  
  
  (5)劳动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其违反纪律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处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约定有关劳动纪律的条款,也可原则约定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悖,否则为无效规定,不具有拘束劳动者的效力。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终结和撤销的条件,分为法定终止的条件和约定终止的条件。法定终止的条件是指法律直接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约定终止的条件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劳动合司终止的情形。一旦合同终止情形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约定终止条件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
  
  
  除了以上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公证的费用在50到100元之间是有所浮动的,可是,就算不对劳动合同进行公证,发生劳动争议以后依然是最有力的法律凭证,而且,就算是其中有些法条当初是侵犯到了职工权益的,那在维权的时候这些规定会视为无效的约定,生活中公证劳动合同的情况是很少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涉嫌刑事羁押通知家属吗?
      涉嫌刑事羁押通知家属吗?现在社会犯罪的人很多,但都逃不过法律的裁决,有些人被抓起来判刑,他有些人被处于死刑,有些人被刑事羁押,涉嫌涉嫌刑事......


·江苏抚养权问题有哪些规定?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离婚率逐年增高。法定登记结婚的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常常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很多人不清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问......


·大家知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首先会到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
      您知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首先会到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证据,然后会在规定期限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我们去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


·交通维修工程质保期有多长?
      交通维修工程质保期有多长?建设工程出除了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之外,还需要在建设工程完工之后,约定一定期限的保修期,保修......


·代书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
      代书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1、代书遗嘱订立过程中,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对见证人的资格做了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代书遗......


·天津市政信息公开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天津市政信息公开条例是如何规定的?各地政府为了加强与当地群众的联系,会对政府的一些工作进行信息公开,天津市政府也不例外。以前政府信息公开的......


·故意杀人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杀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就会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有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及其他的犯罪。而要想成立故意杀人罪,就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成立的条......


·离婚之后怎么追讨抚养费
      离婚之后怎么追讨抚养费第一种方式:夫妻双方协商。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签订离婚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应根据离婚协议中有关子女抚养费支付的的协议条款......


·南宁市农民拆迁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南宁市农民拆迁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一、征地补偿土地的征收逐步按“同地同价”的原则实施补偿。进行征地时,尽可能采取预留产业用地、实物补助的安置......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标准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质量问题是重中之重。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各单位都应十分注意工程质量问题,严格把控......


·海运提单类型有哪些
      海运提单类型有哪些一、什么叫海运提单海运提单英文名BILLOFLADING简称B/L,一般指的是正本提单,提单上注明有“Original”字样,有承运人正式签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