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

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未经再审裁决之前原判决不停止执行。凡事也不是死的,如果上级法院认为事关重大,虽没有再审裁决,也可以下裁定暂停原生效判决执行,等待再审结果。当然你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也可以向媒体、人大等申诉控告,推动上级法院再审。二、对终审判决不服有三种救济途径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据此,你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你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同级人民检察院不受理的话,你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三、法院二审后是怎样执行程序二审的判决应该终审判决。在判决书生效后,在判决书中规定的时间内,一方当事人拒绝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在判决生效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二审法院的判决也是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如果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法院可以采用查封、扣押、拍卖等方式强制执行其财产;对抗拒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拘留,情节严重的可判处徒刑。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不分先后顺序,谁有执行能力就执行谁。是否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是检察院的事,不是受害人的的权利。但你若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提出控告。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任何案件只要是不服法院的判决,那么就可以再次提起上诉,但是上诉的时间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才可以,如果过了诉讼期,那么法院就会维持原判,所以,法律是给予了公民很大的权力,就是为了能让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自己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5年到期怎么办?
      人们买房子的时候,不光要看房屋的位置、周围配套设施、学区等因素,还得看房屋产权属性,如果是商业用地,则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这样的房子价格较......


·离婚后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
      离婚后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


·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怎样的
      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怎样的一、债权债务的表现形式债权债务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贷款、加工......


·工伤旧伤复发治疗期相关待遇是什么?
      工伤旧伤复发治疗期相关待遇是什么?(一)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医疗费报销和停工留薪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时间?
      起诉离婚相比于协议离婚,自然当事人要花费的时间是比较长的,但再长也会有一个限制吧,否则的话就会造成离婚案件悬而不决。那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到......


·事实婚姻哪个机构出证明?
      事实婚姻哪个机构出证明?男女双方符合事实婚姻关系构成要件的,可以根据要件进行证据材料的收集,然后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出具证明。自199......


·刑法抢劫罪法条是怎么规定量刑的
      抢劫罪可以说是《刑法》中比较重要的罪名了,由于在犯罪过程中会采取暴力,因此往往就会给受害人的人身造成损害,因此我国对此罪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


·在探视权得不到保障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夫妻双方离婚后,若孩子还未成年,就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与探视权的问题。关于小孩抚养权与探视权的问题,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由法院进......


·钱包掉了有身份证要报警吗
      1、在接通电话之后,一般110警察会给你附近派出所的电话或直接转接。2、派出所民警会问你详细地址,随后在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3、赶到现场后,一般是两......


·单位无故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单位无故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


·没有执业许可证,但有医师证属于非法行医吗?
      没有执业许可证,但有医师证属于非法行医吗?一、没有执业许可证,但有医师证属于非法行医吗没有执业许可证,但有医师证属于非法行医,《中华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