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知识关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事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
      一、民事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


·网上买挂钱被骗了可以报警吗
      建议直接拨打报警电话或者去当地派出所进行举报,保护好证据和自身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


·小孩被狗咬伤谁负责,该怎么去要求赔偿?
      小孩被狗咬伤谁负责,该怎么去要求赔偿?很多小朋友都比较喜欢小动物,而在跟小动物玩耍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被动物咬伤的情况。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就是......


·收养弃婴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收养弃婴法定程序是怎样的弃婴指的是那些被父母抛弃的婴幼儿,对于这样的孩子,一般先由当地福利院收留抚养,如果有人愿意收养的话,那么在办理了相应......


·立案是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立案是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一、立案是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立案是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具体的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如下所述,1、提起诉讼。......


·司法鉴定期限是多久 司法鉴定是多长时间
      一、司法鉴定期限是多久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
      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


·敲诈勒索罪广东立案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广东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


·被监视居住人须遵守的义务是什么
      被监视居住人须遵守的义务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


·属于职务发明专利是什么?
      属于职务发明专利是什么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


·产权证是男方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产权证是男方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