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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肇事逃逸没有现场谁承担责任


  一、轻微肇事逃逸没有现场谁承担责任?
  
  
  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赔偿责任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较为粗略的划分。具体的交通事故中赔偿责任认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
  
  
  (2)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3、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交通事故
  
  
  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4、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肇事逃逸的司机自认为只要把现场破坏了的话交警就没办法认定责任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尽管原本有可能并不是逃逸的司机要承担所有的责任的,但就因为逃逸把现场破坏了的就必须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所以,发生了轻微小型的交通事故且肇事逃逸的后果就是作茧自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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