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湖南住宅土地使用期是多久?

湖南住宅土地使用期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依据土地性质的不同而年限不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三、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所说的4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和70年。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而这里面耽误的两三年或者十几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和70年里的。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呢?关于此问题,目前还没有执行的实例。《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之后续期的问题不用担心,但是,目前尚无关于续期的细则,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是什么,都没有定论。而商业用地届满之后的续期,则无明确的规定。我们熟知的产权期限,其实就是土地的使用权的期限,因为土地是国家所有,有一个期限在里面,到期了之后,还要办续期,或者是解除合同也可以,主要看个人意愿,但是,每一种土地类型,期限都不同,所以您要注意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购买房子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购买房子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问题,购房合同指的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合同,所以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


·民事诉讼法管辖案例
      民事诉讼法管辖案例一、民事诉讼法管辖案例案情原告李某于1991年6月10日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称:被告宋某于1986年11月租用原告房屋二间,每月......


·成立分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成立分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成立分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合法,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


·手术后带在固定架可以做司法鉴定么?
      交通事故的发生会导致当事人发生人身伤害,如果比较严重需要手术的话,要入院医疗。而这时,为了更好的确定伤残等级,好向事故责任方索赔,当事人需要......


·何为医疗过失纠纷?
      何为医疗过失纠纷?如何进行认定一、何为医疗过失纠纷?是指由于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过失而引起的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医疗事故是指......


·监视居住超期五年应该怎样办理
      监视居住超期五年应该怎样办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


·实物证据和口头证据的区别是什么
      实物证据和口头证据的区别是什么一、口头证据相关规则1、口头证据规则为实体法规则还是程序法规则口头证据规则是合同相对性在证据法上的反映,其......


·构成虚假诉讼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虚假诉讼的要件有哪些(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


·如果司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话,那么公安部门在对司机醉驾进行
      如果司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话,那么公安部门在对司机醉驾进行查处的时候,并不能马上就将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因为我们知道醉驾现在是属于一种......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怎么办
      多数劳动合同中当事人都是约定了具体的期限的,而在劳动合同到期后,要么当事人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要么双方就此终止劳动关系。就用人单位而言,要......


·民事诉讼委托律师要多少
      民事诉讼委托律师要多少钱民事诉讼案件并一定需要聘请律师,但是大多数案件当事人由于不了解相关信息,或者因为其他某种原因,会委托律师办理相关事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