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被打伤残误工费时间怎么确定?

一、被打伤残误工费时间怎么确定?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的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三、误工费赔偿标准: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其实在确认了伤残等级以后误工费的计算就正式的截止了,这种伤残等级如果对当事人的劳动能力造成了直接的影响,动手打人的还需要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打残别人需要承担的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之间不能相互抵消的,肯定是伤残程度越高相应需要赔偿的数额也越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遗赠扶养协议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前许多人都会采用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来保障自身的后续生活,抚养人在尽到自身义务之后可以按照协议内容获得自身应该得到的财产或者是物品,不过对于......


·怎样才能避免民间借贷纠纷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民间借贷活动的日益活跃,由民间借贷引发的民事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应该怎样才能避免民间借贷纠纷呢?此外,从法律......


·在我国信用卡诈骗在哪里坐牢
      信用卡诈骗罪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我国人民法院肯定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判决的。信用卡诈骗罪达5000元的话,量刑就在五年以下,所以......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男女双方结婚应该出于自愿,婚姻自由是婚姻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有时候,双方结婚,完成婚姻登记后,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只有符合......


·有朋友借一百要不要打借条 一、有朋友借一百要不要打借条?
      有朋友借一百要不要打借条一、有朋友借一百要不要打借条?借一百原则上也应该写借条,规范的个人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付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付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


·无证砍伐自家树怎么罚?
      无证砍伐自家树怎么罚?一、无证砍伐自家树怎么罚?要砍伐树木,必须向林业行政机关申请《采伐许可证》,按照《许可证》界定的数量、地点、时限进行......


·非法使用童工怎么处罚?
      非法使用童工怎么处罚?一、非法使用童工怎么处罚(一)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


·一、股票怎么写进遗嘱里面?
      一、股票怎么写进遗嘱里面?可以按遗产写在遗嘱里面去;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


·企业职工不享受休年假的情况包括什么
      企业职工不享受休年假的情况包括什么一、企业职工不享受休年假的情况包括什么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的五种情形: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


·上市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公司破产员工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公司破产之后,员工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