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房产转名费怎么算

离婚房产转名费怎么算
  
  住房过户税费,需要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谁来承担。一般是受让方承担过户税费。
  
  夫妻离婚,是依据离婚协议约定,把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当事人。
  
  办理共有住房析产过户,没有税费缴纳,只有几百元手续费。
  
  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
  
  离婚房屋过户费用问题,离婚房屋过户费用:
  
  (一)、费类:
  
  1、登记费
  
  2、交易手续费;
  
  3、工本费
  
  (二)、税类:
  
  1、契税;
  
  2、印花税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大部分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体地区契税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数额可能会有区别。因此,在离婚房产过户时,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也可以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办理离婚房产过户。
  
  离婚房产过户费,手续费:
  
  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算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具体要根据房产面积等因素进行计算。下面提供离婚房产过户费的计算方法及手续费多少的解答。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房子在离婚案件的审判中,判给了一方,那么就要对房子进行过户登记,房子是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是要经过登记的,而动产的所有权只要进行交付即使所有权的转让,所以过户就要缴纳过户的费用,一般就是拥有房子的一方缴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买房遭遇一房二卖怎么维权
      有些开发商或者房主为了从房屋买卖中获得巨额利益,会有一房二卖的行为。一房二卖的行为势必会对购房者造成或多或少的损失,那么如果买房遭遇一房二卖......


·一、中国遗产法顺序继承是怎么样的?
      一、中国遗产法顺序继承是怎么样的?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离婚抚养权成年的孩子如何判?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很多夫妻在相处不愉快的情况下作出了离婚的选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财产的划分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便成为双方要协调的重中之重。......


·诈骗金额6000构成什么罪
      构成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就符合诈骗罪的立案......


·一方想离婚要走什么途径?
      一方想离婚要走什么途径?在中国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如何确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如何确定?我国拥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但是由于我国是人口大国,并且有些地方的土地开垦效果不佳,导致人均拥有的土地......


·嫌疑人先被监视居住被判刑吗
      嫌疑人先被监视居住被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


·土地使用权人去世后土地遗产继承交税吗
      一、土地使用权人去世后土地遗产继承交税吗?土地遗产继承不需要交税,依法取得且有效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可以被继承的。若是有遗嘱按照遗嘱内容进行......


·怎么对民间借贷诉讼费计算 当事人因为民间借贷而产生纠纷的,
      怎么对民间借贷诉讼费计算当事人因为民间借贷而产生纠纷的,建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此时一定要把握住诉讼时效,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那么案......


·没有订立书面买卖合同的如何维护权益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大量的交易都是通过口头进行的,并不会留意到去签订正式的书面买卖合同,所以一旦出现了纠纷,出卖人一方的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那么......


·离婚财产少分不分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财产少分不分的情形有哪些?一、离婚财产少分不分的情形有哪些?1、离婚财产少分不分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