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程工期延误罚金有哪些规定?

工程工期延误罚金有哪些规定?工程工期延误赔偿金的基本原则为,若赔偿金额代表了在合同签署之时因工程项目不能在合同的最后期限之前完成,而造成业主损失的合理预测,此时的赔偿金额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时间一般都是工程施工的基本要素,若承包商没能在约定的时间里完成项目,会造成工期延误,这时根据此前约定的合同将产生相应的处罚。一.根据工期延误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计算,LD=0.15C/T。(LD,每个工作日的违约赔偿金;C,原始合同规定的总金额;T,原始合同规定的项目完工时间。)不过这种计算方式是根据工程项目的总成本来计算的,不按照业主实际遭受的逾期损失金额计算。二.若合同中并未对工期延误赔偿金数额有明确约定,建议找专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让其代为计算。进度、质量、造价之间可进行转换计算。工程工期延误处罚是双方当事人事前通过协商决定的,具体的处罚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以及查询具体的违约条款。工程工期延误赔偿金属于工期延误的一种处罚方式,我国法律规定,若赔偿金额过高,法院可自行决定往下减裁。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二、相关知识工程工期延误,即因工程施工中任何一项或多项工作的实际完成日期较合同约定完成日期要迟,而造成了整个合同工期的延长。工期延误有什么危害?工期延误的危害是双方的。对业主造成的危害:因工程延误,业主无法及时交付使用、投入生产,则将无法按照计划实现投资效果,从而失去了盈利的机会,市场利润的损失不可小觑。对承包商造成的危害:因工期延误,承包商的工程成本将会增加,而生产效率降低,企业信誉无疑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甚至造成合同中所规定的误期损害赔偿的处罚。(即工期延误处罚的意思)由此可见,工程工期延误罚金跟时间密切相关,且每个工作日的违约赔偿金是原始合同规定的总金额除以原始合同规定的项目完工时间的15%,但若实际中并未对罚金计算进行明确规定,就需要找专业的工程造价师进行计算。工程工期延误是一种违约责任,对合同的双方都是不利的,因此在实际施工中要做好进度规划、防患于未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往往会因为客观原因的变化和实际情况,需要变更已经签订好的合同。在......


·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
      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一、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


·现实中,因为房地产而产生纠纷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此时当事人如
      现实中,因为房地产而产生纠纷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此时当事人如果不能尽快的进行解决的话,那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当然了实际处理房地产纠纷......


·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商标的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不法活动。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


·国家赔偿的标准包含哪些内容?
      一、国家赔偿的标准包含哪些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


·员工的福利费包括哪些项目
      员工的福利费包括哪些项目一、员工的福利费包括哪些项目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


·法律规定如何认定工程合同中的竣工日期?
      如何认定工程合同中的竣工日期呢?根据规定,一般竣工日期是指承包人完工后,发包人经过验收合格来确认接收。竣工日期要经过双方认可,以竣工验收合同日......


·注册资本变更后银行要变更吗?
      注册资本变更后银行要变更吗?一、注册资本变更后银行要变更吗?注册资金变更需要到银行变更资金,注册资金变更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变更验资报告。......


·离婚后探望孩子好吗?
      离婚后探望孩子好吗,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离婚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探视方式可以双方协商,探视权应当以孩子的利益为主,如果......


·非法改变土地使用用途怎么处罚
      非法改变土地使用用途怎么处罚对于违反土地使用规定的行为,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劳动合同制能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合同制能随时辞职吗?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