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办理解除取保候审?

虽然公检法三机关都是有权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但从《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看,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其实就是一年,而实际的期限可以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而到了期限之后就会解除取保候审措施。那应该如何办理解除取保候审?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如何办理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委托人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要求。2、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3、案件承办人填写《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4、办案人员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由取保候审人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同时,办案人员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二、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1、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法律手续。如果你堂哥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3、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向你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同时,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其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究竟如何办理解除取保候审?上文中我们已经做出了介绍,要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其实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当然有些时候到了取保候审的时间,但并没有解除措施,而是变更了取保措施,这其实也是允许的。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需交税吗?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需交税吗?不需要,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


·诉讼时效期届满权利人丧失权利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期届满权利人丧失权利是什么意思?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可能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如果在诉讼中,对方提出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的,法院将判决......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怎么办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怎么办由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负有抚养义务,是建立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无力抚养”的基础上的。因此,对......


·签定了购房协议定金能全退吗
      如果买房者没有按照协议的规定继续付清买房的所有款项,定金将不予退回;如果开发商因为一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话,开发商需要向购房者支付定金......


·辞退员工要赔偿3倍吗?
      辞退员工要赔偿3倍吗?辞退员工不要赔偿3倍,我们国家所规定的违法犯罪的赔偿金应当是补偿金的两倍不是三倍。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


·合同专用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大家都知道与公司签署协议或者合
      合同专用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您都知道与公司签署协议或者合同的时候都有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是一个公司一定化的象征,不同于个人的私章,合同专用......


·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哪些一、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


·合同到期欠债不还怎么办
      一般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到了之后,那么债务人就应该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还债,否则的话就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现实中,往往借款合同到期......


·可以作为分居证据的材料有哪些
      夫妻双方虽然存在着分居的事实,但当对方否认、而自己没有证据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对分居事实将不会予以认定。因此,现实中收集夫妻......


·根据法律规定重伤二级私了20万多不?
      根据法律规定重伤二级私了20万多不?一、根据法律规定重伤二级私了20万多不?根据法律规定重伤二级私了20万不多,就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一个不同......


·招摇撞骗罪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怎么处罚的?
      招摇撞骗罪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怎么处罚的?一、招摇撞骗罪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怎么处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