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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广州政府在发现本地的经济必须依靠征收土地重新建设最新公益项目来实现是就会大范围的将公民正在使用的土地收回,但是征地的同时也必须按照固定的标准补偿给公民,而征地补偿的标准主要就是根据土地的产值以及实际被征收的面积进行计算的。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一、广州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综上所述,广州政府在计算给被征收土地的公民的补偿费用时就应该注意到公民实际遭受的损失并不仅仅在于土地本身的价值,因为土地上面公民只要利用起来种植或者建设了某些建筑肯定会额外产生别的合法财产,补偿费用中也就需要将其包含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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