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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征地补偿石家庄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土地补偿在城市以及农村地区都是有经常出现的情形,国家在建设一些公益的项目,需要占用非常多的土地,但是这些土地已经合法的被他人占有使用了,但是国家还是要建设,只能给予补偿,补偿的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来认定。
  
  
  一、开发区征地补偿石家庄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征地补偿包括土地上的附着物等,并且补偿应当包括土地的补偿还有安置的补助金两个部分的内容,土地是依法国家享有的,虽然征收也是用于建设公共的项目,但是因为土地已经被依法占有,所以征收会导致别人的损失,所以要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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