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锦州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征地对于各个城市来说已不在是新鲜的事,就是为了能提高您的生活水平,引进更好的资源来发展这个城市,征地肯定就会面临着补偿,那么对于锦州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还是要按照城市的不同来区别补偿标准,还是按照田地的大小、不同的田地来进行补偿,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
  
  
  (一)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四)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一、发生征地补偿纠纷如何解决
  
  
  (一)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二)征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三)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三、征地补偿款的计算方法
  
  
  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
  
  
  ①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②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③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④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⑤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 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
  
  
  综合上面所说的,锦州的征地还是要根据地理位置来进行补偿,好的位置肯定补偿的价格也会高一些,因此,锦州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就要看是处在什么环境,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消费水平、平均收入来进行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上市公司发行一般可转换债券,除了应当符合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


·租房合同怎么规避风险?
      租房合同怎么规避风险?1、在租房合同中,应注意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要求出租人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


·网上填写申请表
      网上填写申请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目前除北京地区设有软件著作权代办机构,其他各地都需要在中国版权保......


·普通的机动车划痕险多少
      普通的机动车划痕险多少钱?人们从保险公司购买划痕险时,现在一般家庭使用的汽车一般是每年几百元左右,如果遇到公司搞活动或者优惠时还会更便宜一些......


·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后还要还款吗?
      随着信用卡的广泛普及,不少犯罪分子也开始盯上了信用卡,他们利用信用卡的漏洞进行诈骗,从而获取利益,那么,可能一些受害者心里会有疑惑,如果信用......


·宣告死亡的顺序是什么
      宣告死亡的顺序是什么一、宣告死亡的概念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告死亡是为......


·经济赔偿金的上限有吗?
      事实上,《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经济补偿实际上是被称为经济补偿。当单位有过错时,通常只需要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那么,经济补偿有上限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治安拘留多长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治安拘留多长时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治安拘留最长15天,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


·欠债人有钱不还怎么办
      欠债人有钱不还怎么办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债权人不能有效地追回欠款,并不是因为债务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而是债务人有钱但就是死赖着不还钱。对于债权......


·我国农村只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我们国家对土地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在我们日常活动中,只要涉及土地的活动,我们都要相关的许可证书。我国农业历史悠久,所以在有关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


·受贿2023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有些国家工作人员在自己所在的职位上,已经完全忘乎所以到自己的身份和工作信念到底是什么了!因为在国家重点反腐倡廉查出来的几起特大型的受贿案件当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