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没有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居住证可以办理么?

对于在大城市生活工作的外地人来说,都要按照规定办理当地的居住证,其中很多人是住在出租房中的。那么没有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居住证可以办理么?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什么用?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介绍。
  
  一、办理居住证的材料有哪些?
  
  就业、住所、就读等证明。下列材料之一:
  
  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合法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住宿证明(原件)、就读学校住宿证明(原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原件)等。
  
  由此可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并不是办理居住证的必须材料,如果没有,可以拿其它材料代替。
  
  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程序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是由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
  
  (二)当事人办理登记备案时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7、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三、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两方面的好处
  
  (一)从个人利益方面:
  
  1、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2、具有政府公示的公信力,是对抗第三人的法律依据;
  
  3、双方发生纠纷时,是依法裁定的法律依据;
  
  4、是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要的、唯一的依据;
  
  5、可以有效的保护房屋产权共有人的权利不受损害;
  
  6、可以有效的保护房屋抵押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从社会利益方面:
  
  1、可以有效的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管理,有利于阻止和打击地下黑市场等非法租赁行为;
  
  2、可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消除犯罪隐患,有利于社会稳定;
  
  3、可以及时了解社会经济状况,有利于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监测和决策;
  
  4、可以避免国家税费流失,有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综上所述,办理居住证用到的资料很多,但是很多材料是可以任选一种的,如果没有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承租人也可以拿租赁合同原件来办理居住证。所以没有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居住证也是可以办理的。只是承租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可以和房东商议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车祸产生的误工费强险会不会给赔偿?
      车祸产生的误工费强险会不会给赔偿?交强险对于误工费赔偿只有限额,标准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误工费赔偿限额与死亡伤残为同一限额。交通事故赔......


·工程合同变更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变更索赔流程是怎样的1、如果承包商根据本合同条件的任何条款或参照合同的其他规定,认为他有权获得任何竣工时间的延长和(或)任何附加款项,他......


·别人欠钱没有钱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没有钱不还怎么办1.可以申请调解,尽量减少还款的数额。2.协商,分期还债。3.努力合法挣钱,限制消费,法院还会监控你的银行账户,一旦发现有......


·夜班津贴标准
      夜班津贴标准和加班工资?一、夜班津贴标准1、《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


·票据贴现是什么?
      票据贴现是什么?票据贴现的条件是什么?在商业活动中,票据贴现是非常常见的商业行为。那么票据贴现是什么呢?简单来说就是资金的需求方将自己手中未......


·法院对笔迹鉴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对笔迹鉴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哪些一、法院对笔迹鉴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哪些?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


·职务侵占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吗
      职务侵占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吗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法院审判的案件,自诉案件是由自诉人起诉,人......


·刑事赔偿司法赔偿区别是什么?
      刑事赔偿司法赔偿区别如下:1、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不同在行政赔偿中,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


·如果员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被托管合理吗?
      如果员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被托管合理吗?单位此举是违法的你有权据此授权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你经济补偿。二、合同未到期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如......


·法院对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院对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如何裁判?法院对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


·请病假需要提供哪些证明
      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病假的,应当由就诊医院出具正式的诊断证明书或病假证明书,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依据劳动者病情酌情确定病假期间。一般而言,病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