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缓刑是实体刑吗,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国对犯罪者的刑法具有很强的法律规定,对犯罪者的犯罪类型进行不同的处罚措施。缓刑是一类考验型的判罚,与实体刑较为不同。下面我们就缓刑是实体刑吗,都有哪些法律规定,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缓刑指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认罪态度良好,无社会危险性。可以暂缓执行,设立一定时间考验期 。考验期内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就不再执行实刑,实刑是劳改实刑和缓刑是民间俗称。一般来说就是需要实际在监狱里面服刑的叫做实刑。比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就需要被羁押3年。
  
  
  一、什么是缓刑
  
  
  1、缓刑,是定罪后,刑罚暂缓执行。一般法院会判决一个缓刑考验期。只要考验期经过,犯罪人没有违法缓刑的相关的规定,那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说直白点,就是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
  
  
  2、相关的法系是刑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是实体刑吗,都有哪些法律规定。我国的实体刑是指案件的犯罪者接受我国法律的相应处罚,根据实际情况对这类人进行相应的判罚。而我国的缓刑是指案件的犯罪者对社会的危害不大,不构成影响社会治安的情况下的一种考验型的刑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宅基地改革试点扩大范围,农民会富起来吗?
      那么宅基地试点扩大范围对农民有哪些影响?农民会富起来吗?从中可以获得什么好处?最直接的就是试点地区可以申请进行宅基地有偿退出和抵押贷款。当然,......


·欠信用卡多久会成老赖
      欠信用卡不一定会成为老赖,和时间没有关系,主要看个人的还款态度。如果经银行两次催收后拒不归还的,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拒不履行法院......


·己满18岁算不算童工该,如何定义
      己满18岁算不算童工该,如何定义已满18岁算不算童工呢,劳动法仅禁止单位招用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称之为童工。年满16周岁就可以参加工作,......


·强奸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强奸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严重情形主要有:(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


·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


·车主投保的车辆损失保险是什么?
      车主投保的车辆损失保险是什么?车辆损失险是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它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无论是小剐小蹭......


·行政拘留被关押在哪里?
      行政拘留被关押在哪里?行政拘留是关在拘留所,刑事拘留关在看守所。根据我国《拘留所条例》第二条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一)被公安机关、国......


·加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内容
      加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内容现代法治社会的建设推动业主对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视,由于法律法规对加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内容较为专业化,涉及到具体......


·有专门抢注册商标的行为怎么应对
      一、有专门抢注册商标的行为怎么应对?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


·补签合同和倒签合同有什么区别?
      补签合同和倒签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动合同“补签”,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劳动合同“倒签......


·刑事案件中拘留羁押什么意思
      刑事案件中拘留羁押什么意思一、刑事案件中拘留羁押什么意思?刑事拘留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