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

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出租车误工费应该赔偿。
  
  
  出租车误工费的标准应由当地出租车管理主管部门统管办出具证明,天数根据停留在维修站的时间,费用大概是:
  
  
  一天的份钱 当地平均工资(平均到天)=1天的误工费
  
  
  民事官司一般是3个月的开庭期 6个月的审判期,也就是9个月的时间(最长了)
  
  
  交通肇事案件,当事人可以要求连带保险公司责任。
  
  
  二、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不是一概不予赔偿,而是有条件的予以赔偿。
  
  
  如果仅仅谈到出租司机收入的减少,可能很多人还能够理解,因为这是出租司机的纯利。
  
  
  实践中,我们可以基本准确的确定出租司机每天的纯利。在正常情况下,出租车的利益是必然的、确定的,具有客观必然性。
  
  
  而交通事故则是偶然发生的,不能因为偶然发生的事故而否定出租司机必然可得利益,所以司机的纯利应该得到赔偿。
  
  
  可是出租车的份钱却不是这样,这实质上是一种运管费用。如果这种费用是出租车司机已实际支出或必须支出的费用,而且这种支出属于可以通过运输回收的成本的范围,那显然亦属停运损失,应计算为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按实际天数计算,应改予以赔偿。
  
  
  其实,与此性质相同的还有养路费、保险费、工商管理费用等必然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在停运期间的损失,也应该得到赔偿。
  
  
  但是,如果这个份钱损失可能不会发生,比如出租车公司可以不收取车辆停运期间份钱,那么我认为无损失就无赔偿,肇事方就不需要对份钱进行赔偿。
  
  
  考虑到保险理赔的一些现实的问题,肇事方、出租司机方最好还是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做出一个判决好一些,理赔也方便一些。
  
  
  综上所述,在出租车误工费一小时的计算方法当中,应当明确所当地的平均工资,每个城市的平均工资是不一样的。同时在关于误工费的赔偿问题中,出租车的误工费是属于合法的范畴之内,若是相关负责人不依法进行赔偿,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机构进行追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开电动车一方为避让另一方摔倒需要承担责任吗?
      首先,开电动车发生意外造成伤害,属于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划分双方的责任,按照无责、主责、次责、同责和责任无法划分。  并且,确定双方的责......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不让女方探视该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不让女方探视该怎么办离婚后孩子归男方不让女方探视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


·民事诉讼法二审法院认为事实不清会怎么处理?
      民事诉讼法二审法院认为事实不清会怎么处理?一、二审法院认为事实不清会怎么处理?《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


·软件著作权查询流程是怎么样的?
      软著就是软件著作,很多人会给自己的软件著作申请软著权,申请的软著权的好处就是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防止别人侵权。申请成功的软件著作权是可以在正......


·民事诉讼收集证据的方法有哪些?
      民事诉讼收集证据的方法有哪些?一、收集证据的方法(一)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询问是任何......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先破案还是先赔偿?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先破案还是先赔偿?先破案再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员工工伤鉴定好很难推翻吗?
      一、员工工伤鉴定好很难推翻吗?员工工伤鉴定如果对于结果不满意是可以推翻的,可以要求鉴定中心重新进行伤情的鉴定,二次鉴定是不会重复收取费用的......


·一、发包人的义务?
      一、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  1.不得违法发包的义务  发包人可以与一个总承包人订立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几个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但却不得将......


·离婚后在签的财产协议有效吗?
      离婚后在签的财产协议有效吗?有效,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


·在咱们国家经济高速发达的今天,处处可见建筑施工现场,甚至是咱
      在咱们国家经济高速发达的今天,处处可见建筑施工现场,甚至是咱们自己本人都有可能进行工程承包建设,这个时候就需要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合同也是为了......


·具体来说酌定量刑情节有哪些
      《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情节里面,可以具体分为法定量刑情节与酌定量刑情节。一般在酌定量刑情节上面,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就相对要大一些了,此时可以直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