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集资开庭要多久?会怎么处罚?

我们都知道非法集资对于我国来说是很严重的扰乱了经济发展,国家也是严重的禁止这种行为发生,但还是有人利用各种手段去骗取别人的钱财,那么非法集资开庭要多久?会怎么处罚?就要看案件的严重性,如果只要简易的程序大概就是二十日左右,如果情况严重的话差不多要几个月的时间,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1、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3、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零二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一十四条 【简易程序的审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非法集资罪判多少年
  
  
  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 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非法集资从犯一般判多少年
  
  
  非法集资从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看,从属于主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看,起次要或辅助作用。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非法集资对于我国来说是重罪,如果一旦发现的话,必定会受到严重的惩罚,但非法集资还是要根据案件来做定夺,不同的案件就有不同的处理手法,因此非法集资开庭要多久?会怎么处罚?就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判断什么时候开庭,所以,对于非法集资一定不要参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同无效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合同无效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一、合同无效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合同无效管辖法院按照一般的合同纠纷来确定,对无效合同纠纷一般亦应按《民事诉讼法》第......


·民事诉讼时效异议是多久
      民事诉讼时效异议是多久民事诉讼是时效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里没有行使自己的权利,那么法律规定他的胜诉权便会消灭。因此在民事诉讼中,要把握......


·九级加十级残疾赔偿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九级加十级残疾赔偿金计算方式是什么?9级20%,一个10级2%,总共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是一种社会保障,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作期间与工......


·个人出了车祸要误工费吗
      个人出了车祸要误工费吗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赔偿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终止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


·定金和违约金能否一并主张 一、定金和违约金能否一并主张?
      定金和违约金能否一并主张一、定金和违约金能否一并主张?不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


·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怎么界定
      婚前财产都是指在婚前夫妻其中一人已经在自己名下的财产;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人所得的财产。婚前财产是在婚前取得;婚后财产是......


·劳动仲裁后公司不遵从怎么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后公司不遵从怎么强制执行?一、劳动仲裁后公司不遵从怎么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胜诉后,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辞退员工后如何签订协议?
      辞退员工后如何签订协议?辞退员工需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否则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1、用工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欠钱一万块一直不还怎么办
      欠钱一万块一直不还怎么办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