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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有什么?


  随着时间的发展,我们国家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对各种违法的行为都做出了规范,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有公民做出违反法律的行为,那么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有什么?如果犯罪分子是未成年人,或者是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等都可以免除行政处罚。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不予行政处罚: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
  
  
  3、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由局长办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及具体案情,决定是否免予行政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3、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4、有立功表现的;
  
  
  5、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在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内自由裁量的标准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造成一定后果的;
  
  
  2、多次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3、六个月内因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被处罚过的;
  
  
  4、教唆、胁迫、诱骗他人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的。
  
  
  三、处罚原则
  
  
  (一)、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二)、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
  
  
  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由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向当事人公开。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有什么,在我国的行政处罚,也只是适用于没有触犯到刑法的不法行为,所以在处罚的力度上并不是非常严厉,同时行政处罚也是本着教育和规劝犯罪分子的目的执行的,所以在出现特定情况下可以予以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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