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上班一族对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这块应该特别的了解

上班一族对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这块应该特别的了解,不管自己有没有经历过,但是总是能看到这种事情的存在。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不是一码事,代通知金不一定是会发的,这个要根据员工自身的情况而定,在某些情况下是没有代通知金的,经济赔偿金是有的。1、代通知金不是法定概念而是一种通常称谓,它是指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而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支付的一个月工资通常就被称为代通知金。2、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其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偿。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和标准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叁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塬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叁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叁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叁)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叁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叁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在职场中如果您没有犯什么错误,公司要解聘你,您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基本权益。一定要让公司经济赔偿金和代通知金赔偿,两者不是一码事,是可以同时并存的。以上是对“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区别是什么”做出的详细整理,需要的小伙伴可以参考一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丈夫出轨的财产如何分割?
      一、丈夫出轨的财产如何分割?《民法典》对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


·广州机动车牌照转让可以吗,车牌补领程序是什么
      广州机动车牌照转让可以吗,车牌补领程序是什么购买汽车之后办理车牌就是我们需要去关注的事情,对于车辆来说车牌就好比是我们的身份证号码,如果没有......


·二手房是否需要索赔卖方违约误工费
      二手房是否需要索赔卖方违约误工费1、针对拒签居间协议和拒收定金:如果卖家在中介处挂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由于......


·限购/限售政策
      限购/限售政策1、本市户籍本市家庭长沙户口包括长、浏、宁三县市。①2017年9月23日后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在限购区域无房,限......


·离婚协议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协议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


·一般贪污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贪污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


·试用期可是随时辞职走人吗?
      试用期可是随时辞职走人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


·合伙人撤资是什么意思?
      合伙人撤资即合伙人撤销投资、撤出资金,又可称作"移转型民营化",是公共服务民营化的一种类型,它意味合伙人放弃某一企业,某一职能或某一资产。对于......


·共有著作权可以软件退税吗?
      共有著作权可以软件退税吗?共有著作权可以软件退税,涉及到开发生产的作品在著作权登记和测评后是可以享受到退税优惠的,与作品的著作权人并无直接关系......


·并购贷款的缺陷有哪些?
      并购贷款的缺陷有哪些?并购贷款的缺陷有哪些?尽管《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制定体现了稳健原则,但在具体操作上仍有一些障碍,如配套政......


·离婚协议书有房产该怎么写?
      相信在大多数人离婚的时候,最关心的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通常对于普通人来说,财产分割问题中涉及数额比较巨大的就是房产分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